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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78
公务员医疗补助新政策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0年7月19日 健康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具体政策近日出台,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制订的《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划定了医疗补助的范围。医疗补助的原则是:补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证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策,具体筹资标准根据原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医疗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意见》规定,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医疗照顾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的医疗费用。补助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地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出规定。

    《意见》还规定,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

    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实施《意见》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注意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