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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试新药先签“同意书”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1月2日 人民网
     一份更能体现患者知情权和尊重患者权利的《知情同意书》最近在广东省面世,并首次在省中医院部分科室由医生和%3;&[9\, 百拇医药

    病人双方共同签署。这改写了我国长期以来医院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的临床试验药物用于病人试验时,不需告知病人本人的传统做法。%3;&[9\, 百拇医药

    记者在这份《知情同意书》中看到,病人被告知参加某种中药的第2期或第3期临床试验,并介绍新药具有哪些功用,说明没有明显的毒副作用。病人拥有参与实验或不参与的选择权,如在试验过程中不愿继续参加,可随时退出,仍可继续得到其它方式或手段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