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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名把百姓弄糊涂了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20日 健康报
     记者最近在某医院遇这样一件事:门诊一胃病患者持一张“灭吐灵”处方,药剂员配给他“甲氧氯普胺”片剂,患者问药是否配错,回答说没错,因为药房工作忙,再问就没应答了。于是,患者找到院长告状。院长笑着说,同一种药有多个商品名称,“灭吐灵”还可叫“胃复安”。患者这才恍然大悟。

    时下,一药多名的现象十分普遍。例如,第三代的头孢菌类药,每个品种至少有两个以上药名。SMZ的别名是新诺明,也可叫“复方磺胺甲恶唑”或“磺胺甲基异恶唑”。许多感冒药的基本成分一样,疗效大同小异,但生产厂家“一厂一名”,感冒药的药名数也数不清。儿科药和中成药一药多名也很多。如儿科用的抗病毒“利巴韦林”冲剂又有“三氯唑核苷”、“澳得清”、“清博林颗粒”等多种药名。

    一药多名,弄得患者稀里糊涂,甚至怀疑医生是否开错药、药房是否配错药、自己是否吃错药,无故增添了精神负担。患者往往对这么多的药名不清楚、不理解,医务人员为此费尽口舌作出解释,患者还是半信半疑,这就给医疗服务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同药异名,对规范药品市场和销售行为也不利,医院药房和药店还容易划错价,影响了医疗消费者的利益。

    据了解,药名乱在商品名上。造成药品别名泛滥的主要原因是,全国的药厂已从千家猛增到6000余家,越来越多的药厂生产同一化学名称的药物往往有各自不同的商品名,从而导致药名混乱;药品产销竞争激烈,对药品商品名缺乏有序而又规范的管理;有些厂商为了自身谋利我行我素,以“老药换新名”坑骗患者。

    应当说,医疗保健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为了切实维护患者权益,避免医患之间因药名问题造成的误解,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很有必要对药品别名进行整顿,使药名明明白白。

    国家有关部门对此曾专门发过文件,看来,还需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