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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医生蒲连升:“安乐死”总有一天会合法化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27日 华商报
     在蒲连升即将进京前的4月1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他所坐诊的汉中市前进路某诊所,就有些问题对蒲大夫进行了采访。

    记者:对您来说,此事已过去15年了,以您现在的心态处境,您怎么看当时的这件事?您后悔吗?

    蒲连升:15年前的事已经过去了,我也不想再提它了。往事不堪回首。但对过去的这件事情,我是不后悔的。不但过去不后悔,现在不后悔,将来也不后悔。(因为)我干的这个事有利于减轻病人痛苦;作为医生是以减轻病人痛苦为宗旨的,医生要痛病人所痛、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帮病人所需。所以,我不后悔。

    记者:荷兰最近通过了“安乐死”法案,那么您认为我国是否也有可能在这方面进行立法?

    蒲连升:我一直在关注此事。荷兰从1988年就开始讨论,1992年通过了决议草案,最近算是正式通过了。从国际上来说,(给“安乐死”立法)荷兰走在前面了。现在,全世界用于挽救植物人每年要耗1.5亿美元。而“安乐死”的立法在全国已经讨论好多次了,据了解,基本上赞成的达到80%。现在,随着国家人口增加,老龄化(问题)摆在面前,我想“安乐死”总有一天要立法,大不了再有15年,总有一天会合法化的。

    记者:您想对西安这9名尿毒症患者说些什么?

    蒲连升:半个月以来我一直关注着西安这9名尿毒症患者,(也)很想和他们见面。因为我是大夫,就有责任减轻他们的痛苦。我想起码可以给他们进行心理治疗,(使他们)正确对待疾病、正确对待人生、正确对待自己、正确面对死亡。但在现在没立法的情况下,我不能为他们做“安乐死”,(尽管)为他们解除痛苦于国于家于己都有利。

    记者:此事过去15年了,您现在还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吗?

    蒲连升:现在我还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赔偿。当时只落实了工资,很艰难地得到了3000元钱补偿。二是职称。发生此事前我是院长助理兼肝炎科主任,回来后是削职为民,后只恢复了一级职称,应该到副主任医师的职称上。总之,还有很多问题没解决。

    记者:您对“安乐死”还有些什么想法?或者说您将来准备在这方面做那些工作?

    蒲连升:我建议“安乐死”最起码要有三个条件。即:病人绝对是不治之症(如植物人、尿毒症等);二是起码要有两个副主任医师(专家)认定或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不治之症;要有司法机关出面。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尤其患者家属要签字,患者在清醒情形下要留言要签字。至于以后我要搞一个“安冬妮亚关怀医院”,搞好不治之症患者的终极关怀。补充一句,我将来要是得了不治之症,我要自己给自己实施“安乐死”,一针就可以了。(潘京泾渭),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