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怒上公堂 获得精神赔偿
本报记者杨永辉、通讯员魏立新、刘燕晨报道 昨天,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侵害著名中医吉良晨名誉权、姓名权一案,一审宣判原告吉良晨胜诉,获赔精神抚慰金5000元。
原告吉良晨为我国著名中医,去年年底,他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亲朋好友及受聘单位发来的慰问及悼念信函。
原来,是被告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刊发在2000年12月12日的北京某报上的一则“同仁堂痤疮合剂”广告引起的。广告中称,“同仁堂采用已故名医吉良晨的名方配制了口服药物痤疮合剂。”
吉良晨对此极为气愤,因此,70余岁的吉良晨日前怒上法庭状告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以及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北京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在相关媒体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吉良晨精神抚慰金5000元。, 百拇医药
原告吉良晨为我国著名中医,去年年底,他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亲朋好友及受聘单位发来的慰问及悼念信函。
原来,是被告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刊发在2000年12月12日的北京某报上的一则“同仁堂痤疮合剂”广告引起的。广告中称,“同仁堂采用已故名医吉良晨的名方配制了口服药物痤疮合剂。”
吉良晨对此极为气愤,因此,70余岁的吉良晨日前怒上法庭状告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以及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北京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在相关媒体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吉良晨精神抚慰金5000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