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咬掉丈夫睾丸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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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4日
主持人:徐迅雷记者:徐迅雷李欢辰张路红嘉宾:郑剑锋(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树林(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室主治医生)徐敏(浙江大学教授、社会学专家)吴高庆(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
事件:2000年12月20日凌晨,宁波江东区荷花新村发生一起家庭惨剧,一中年女子将她丈夫的一颗睾丸一口咬下。
原因:妻子是怕离婚后丈夫再生育而无法全心全意照顾自己亲生的儿子。
背景:据了解,受害男子今年38岁,与妻子育有一子,夫妻关系本来不错。然而,2000年6月,其妻被查出肝脾有问题后,就经常失眠,并因此患上了轻微忧郁症,原本和谐的夫妻关系开始出现裂痕。今年11月,其妻开始向他提出离婚,并有了出走和自杀的念头。
结果:12月20日凌晨6时左右,其妻趁丈夫熟睡之际,从自己枕下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刀子,一刀向他胸部划去。丈夫惊醒后叫起来,与随后赶来的母亲、儿子一起夺过其妻手中的刀。但此时其妻还不肯罢休,又顺势趴在丈夫的大腿上一口把他的一颗睾丸咬了下来。据受害人反映,其妻已不止一次趁他熟睡时伤害他了。12月17日她用刀片将他右侧头颈划了两下,12月10日,又用榔头朝他头部敲去,幸好被他及时发现而制止,只流了点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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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案发后,受害人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其妻被随后赶到的派出所值班民警带走。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妻子咬丈夫,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记者:妻子咬下丈夫睾丸,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郑剑锋:这倒真称得上是一桩奇案。妻子把丈夫这等重要的要害部位给活生生咬下,在我的律师生涯中还是第一回听说,这个妻子显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他人健康的行为。丈夫是独立的主体,相对于妻子来讲,丈夫也是“他人”,他拥有自己的人身权。“故意”的法律解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希望或放纵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妻子是怕离婚后丈夫再生育而无法全心全意照顾自己亲生的儿子,所以她将丈夫的睾丸给咬了,说明她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咬睾丸)会产生危害后果(不会生育)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说得明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丈夫来讲,妻子把他的睾丸给咬了下来,显然是属于“特别残忍”的,这里适用“处10年以上”的条款。人们常常有一个认知上的误区,认为“家务事国家法律管不着”。如果这个案子中的这位妻子知道后果这么严重,知道国家法律还会管着她的家务事,可能就会“嘴下留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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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于丈夫来讲,睾丸被咬构成什么样的伤势?重伤、轻伤、轻微伤有什么区别,如何鉴定?
郑剑锋:这位倒霉的丈夫当然是“身负重伤”了。伤势的鉴定有两个法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睾丸或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就是“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中的一种。
伤势程度要经过法医的技术鉴定,而且法医鉴定往往是个复杂的过程。我曾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被打伤昏迷,醒来后变成精神病了,这是1992年发生的事情,直到1999年才有了结果。这么多年中,前后有8个损伤鉴定,有的认为是打出来的精神病,有的认为不是打出来的精神病,有的鉴定为重伤,有的鉴定为轻微伤,相差甚大。这说明我国的司法鉴定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鉴定机构多,而且都挂“司法”的牌子;二是法官对技术鉴定神秘化,认为自己“无权审查”,等于将部分司法权拱手相让,其实鉴定是技术证据,可以采信可以不采信;三是鉴定过程中“暗箱操作”多,如果鉴定人必须出庭,就不会有很多的“后门”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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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敏:在这个案子中,关键要看妻子动手时有没有行为控制能力。有动机,没有行为,构不成伤害;有动机,有行为,也构成了伤害,但是如果没有行为控制能力,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该由法律来界定。她也许确实是有这么一种念头,就是为了儿子而不让丈夫再生育,但是,如果她真的丧失了行为控制能力,那么就完全是一个病人。我觉得这个妻子也许已经不仅仅是轻微的抑郁症,会不会已经有精神分裂症状了?
吴高庆:我最关心的也是这个案子中那位妻子的精神状态。应该为她作一个准确的鉴定,如果鉴定为精神病,受惩罚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如果她的精神正常的话,不管她咬的是丈夫、子女还是他人,都肯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仅仅是“轻度抑郁症”,那也罪责难逃。这位妻子一下子用刀片划划,一下子又用榔头敲敲,又想出走,又想自杀,种种迹象表明,她的精神不太正常。我估计最后的结果最大的可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
妻子咬丈夫,该不该予以民事赔偿?
, 百拇医药 记者:这是即将离婚的夫妻,处在离婚前的关键时刻妻子咬了丈夫,该不该予以民事赔偿,或者说,在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医疗等费用?
郑剑锋: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有人认为离婚前不存在妻子对丈夫的赔偿问题,因为实际出现的赔偿情景是:妻子要拿共同财产赔偿给丈夫,丈夫获得的赔偿又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四川就出现过夫妻间类似的伤害赔偿案子。我认为:赔偿是“债务关系”———加害人对受害人的债。对于个人的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只能是个人的债务,不应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同样,由于人身伤害得到的医疗等赔偿,应该是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债务与财产经鉴定后,应归个人所有。《婚姻法》规定,婚姻程序期间所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就有一个法律的缺陷:只有“约定”例外而没有“法定”例外。
吴高庆: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没有离婚前,家里有多少钱都应该拿去治疗,若为了治疗而负债,有过错方无疑要负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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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个案子在法庭上如果控辩双方都表现出色,庭审一定很精彩。郑先生是位律师,假如你是这位妻子的辩护人,你将如何为其辩护?
郑剑锋:主要会从“主观恶性”的程度方面入手为这位妻子辩护。一是动机问题:出于什么动机犯罪,会影响“主观恶性”,如偷东西是为了赌博还是为了挨饿的孩子吃口饭,主观恶性程度是不一样的。这位妻子咬下丈夫的睾丸,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儿子活得更好,尽管这一动机看起来有点荒唐,但只要是真实的,就说明其主观恶性程度就没那么严重。二是抑郁症问题:轻微的抑郁症不是法定的免责条件,但是,它对行为人的心理、意志实际上产生了影响,而这种影响是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能把由此诱发的对社会对他人的破坏欲完全归于行为人的头上,所以说,这位妻子表面上行为或手段残忍,而实际上主观恶性较小。三是手段残忍问题:一般认为咬睾丸残忍,但“后果严重不等于手段残忍”;丈夫睾丸被咬在世俗上产生的影响较大,但世俗上的后果严重也不应等于法律上的后果严重。
夫妻关系应该如何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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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夫妻间应该有怎样的道德关系和法律关系?从家庭的角度看,应该如何调适夫妻关系,怎么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吴高庆:夫妻间要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家庭是要靠夫妻共同维护的,一方的堕落就会导致家庭的失衡。家庭健康的关键是和睦,家和才能万事兴。所以提高夫妻间的道德水准很重要。但夫妻之间的关系不仅要靠道德来维系,还要靠法律来整合。夫妻间都是平等的,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观念很重要。某省曾发生这样一件夫妻间的事:妻子想离婚,丈夫想阻止,于是丈夫就把妻子的手给砍断了,他竟然还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他把妻子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想怎么整就怎么整,绝然没有平等的思想观念和法制意识。
徐敏:就一般的夫妻关系调适来说,这只是一个比较离奇的个案,没有普遍意义,因为之前这对夫妻关系很好。但是我发现,这个妻子在事发之前,已经多次有过伤害自己、伤害丈夫的异常行为了,她的家人应该早已经察觉到她在心理上、在精神上出了问题,为什么后来还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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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那个丈夫是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家人心理问题危害的严重性,他好像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行动。或者,他也想到要解决,但无从下手。所以,作为夫妻应该密切关注家庭成员的心理问题,从一开始就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这对于防止对家庭的伤害非常重要。但是,现在的家庭遇到这种情况也很难办。假如在家里看到丈夫有点反常,我也不会马上就想到他是不是抑郁症,就算有怀疑,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大家都是近年来才开始初步了解抑郁症的,这方面的知识还很缺乏。所以,从家庭到社会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吴高庆:修订《婚姻法》,很多专家提出防止“家庭暴力”,主要出于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目的。从本案看,是妻子残害丈夫,所以防止家庭暴力应该力求全面,应该保护家庭的每一个成员。
如何防治抑郁症,保持心理健康?
记者:为什么有人会得抑郁症?抑郁症有哪些症状?如果没有及时的治疗,会导致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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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林: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不顺心的事,甚至是自己难以应付的,所以每个人都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如果持续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左右这种情绪能够好转的话,就不会发展成忧郁症;但如果这种情绪一直无法排除,持续2-3个月以上就会变成抑郁症。
抑郁症的症状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心理上有强烈的失落感,觉得自己很没用,有挫败感,总是郁郁不乐;其次是做事情没有动力,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觉得很没劲。然后会有一些躯体反映,比如会有胃口差、头痛、四肢无力、体重下降、便秘等等症状出现。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任其发展成重症忧郁症的话,后果比较严重,病人会丧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甚至会为了逃避心理压力而选择自杀等过激的行为。对重症抑郁症病人来说,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是他最恐惧的时候,他不知道这一天该怎样过,正常人能够面对的一切对他来讲是无法忍受的压力,所以选择清晨自杀的抑郁症病人比较多。
记者:抑郁症可以治疗吗?
, http://www.100md.com 陈树林:当然可以,并且应当说比较容易治疗,可以采取药物和心理两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治疗的效果也比较好,不会影响其今后的工作能力和社交能力。一个疗程在2-3个月左右。抑郁症是完全可以治愈的疾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往往会忽视它。抑郁症之所以被称为隐匿性抑郁,就是它具有不被发现的特点。有资料说人的一生有1/5的时间可以感受到抑郁的阴影,但大多数人会认为过不了多久就会自己好的,根本不会进行必要的诊断和治疗,有时还会误以为只是躯体上的病状而去医院的内科治疗,由此耽搁了病情,这是很可悲的。抑郁症治疗的关键在于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
记者:抑郁症怎样预防?我们如何保持心理健康?
陈树林:拿这位妻子来说吧,如果她能早一点把这种情绪渲泄出去,和她的丈夫、父母、朋友交流,可能就不会积郁成疾;如果家人早点认识到她的情绪、行为不妥,劝她到医生那里去看看的话,这种后果或许能够避免。一般来讲,如果发现自己低落,就要和家人、好友及时沟通,把情绪化解掉。世上没有过不去的沟沟坎坎,要把自己的心放开。另外,如果发现自己的周围有悲观厌世的人,也应该及时关心他,劝解他,或让他到医院治疗。抑郁症在医学上被叫做心理障碍中的“感冒”,你的抵抗力差一点,就容易得,所以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很重要。记者:抑郁症现在我国呈怎样的态势?有多少患者?陈树林:到我们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来看的抑郁症病人现在是越来越多了,毕竟现在有关抑郁症的宣传多起来了,但还是以知识层次比较高的人为主。数量大概占心理咨询门诊的30%左右。在国外抑郁症病人是很多的,这和他们比较重视人们的情感治疗有关系。有资料说美国有1800万人患有抑郁症,还有国外的专家称,到2020年抑郁症将成为仅次于癌症的人类第二杀手。国内在这方面的统计比较少,据说我国有1%的人是重症抑郁症患者。前段时间我遇到几位国外的精神科医生,他们认为我国内科病人的10%是抑郁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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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是不是精神病?
记者:陈树林先生是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室的主治医生,我想问陈医生的是,您作为心理医生,就事件本身分析,这位妻子得的是忧郁症吗?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伤害丈夫的行为?
陈树林:从她的症状来看,比较像忧郁症。这位妻子身体不适、生活上又遇到挫折,所以可以说她在精神上受了点刺激,从而产生低落情绪,也就是说她的应激能力比较差。她的这种过激的行为,我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她对孩子有负疚感。抑郁症比较典型的症状就是容易自责。她通过这种夸张的行为来强调,希望丈夫在离婚后能爱自己的孩子。她的目的在这里。
记者:这个案子中的妻子得了轻微的抑郁症,这跟精神病人犯罪有什么关系?
郑剑锋:《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司法精神病学是一门学科,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有法律和法理上的明确界定。我们国家普遍认为轻微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种类,对精神病的范围鉴定规定得很窄。在本案中,抑郁症是这位妻子产生动机的一种诱发因素。这个妻子应该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也能控制自己,她知道在丈夫熟睡时才“动手动口”,实际上正说明了她脑子是清楚的,有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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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认为,抑郁症是心理疾病、精神类疾病,抑郁症患者的人格、心理都有障碍,其整个社会责任感实际上由于生理疾病而减弱,这种减弱不因自己的主观意志所转移,所以对其所负刑事责任的判定就会有影响。
吴高庆:我国司法精神病学一般认为,刑法中所说的“间歇性精神病”,是指具有间歇发作即阵发特点的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癫痫性精神病、周期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隐症性精神病等等。这些病人发作时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我估计这个案子中的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她动不动就动刀子,就是间歇性发作的一种表现。她说为了自己亲生的儿子受到好的照顾,这可能是正常时的想法或说法;如果真的是为了不让丈夫生孩子,那她干吗不在丈夫熟睡时直接用刀子去割丈夫的睾丸呢?她何苦要先“一刀向丈夫胸部划去”呢?她根本就用不着等丈夫惊醒后、母亲儿子赶来刀子被夺时才趴在丈夫的大腿上将他的一颗睾丸咬下来。, 百拇医药
事件:2000年12月20日凌晨,宁波江东区荷花新村发生一起家庭惨剧,一中年女子将她丈夫的一颗睾丸一口咬下。
原因:妻子是怕离婚后丈夫再生育而无法全心全意照顾自己亲生的儿子。
背景:据了解,受害男子今年38岁,与妻子育有一子,夫妻关系本来不错。然而,2000年6月,其妻被查出肝脾有问题后,就经常失眠,并因此患上了轻微忧郁症,原本和谐的夫妻关系开始出现裂痕。今年11月,其妻开始向他提出离婚,并有了出走和自杀的念头。
结果:12月20日凌晨6时左右,其妻趁丈夫熟睡之际,从自己枕下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刀子,一刀向他胸部划去。丈夫惊醒后叫起来,与随后赶来的母亲、儿子一起夺过其妻手中的刀。但此时其妻还不肯罢休,又顺势趴在丈夫的大腿上一口把他的一颗睾丸咬了下来。据受害人反映,其妻已不止一次趁他熟睡时伤害他了。12月17日她用刀片将他右侧头颈划了两下,12月10日,又用榔头朝他头部敲去,幸好被他及时发现而制止,只流了点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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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案发后,受害人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其妻被随后赶到的派出所值班民警带走。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妻子咬丈夫,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记者:妻子咬下丈夫睾丸,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郑剑锋:这倒真称得上是一桩奇案。妻子把丈夫这等重要的要害部位给活生生咬下,在我的律师生涯中还是第一回听说,这个妻子显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他人健康的行为。丈夫是独立的主体,相对于妻子来讲,丈夫也是“他人”,他拥有自己的人身权。“故意”的法律解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希望或放纵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妻子是怕离婚后丈夫再生育而无法全心全意照顾自己亲生的儿子,所以她将丈夫的睾丸给咬了,说明她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咬睾丸)会产生危害后果(不会生育)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说得明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丈夫来讲,妻子把他的睾丸给咬了下来,显然是属于“特别残忍”的,这里适用“处10年以上”的条款。人们常常有一个认知上的误区,认为“家务事国家法律管不着”。如果这个案子中的这位妻子知道后果这么严重,知道国家法律还会管着她的家务事,可能就会“嘴下留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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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于丈夫来讲,睾丸被咬构成什么样的伤势?重伤、轻伤、轻微伤有什么区别,如何鉴定?
郑剑锋:这位倒霉的丈夫当然是“身负重伤”了。伤势的鉴定有两个法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睾丸或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就是“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中的一种。
伤势程度要经过法医的技术鉴定,而且法医鉴定往往是个复杂的过程。我曾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被打伤昏迷,醒来后变成精神病了,这是1992年发生的事情,直到1999年才有了结果。这么多年中,前后有8个损伤鉴定,有的认为是打出来的精神病,有的认为不是打出来的精神病,有的鉴定为重伤,有的鉴定为轻微伤,相差甚大。这说明我国的司法鉴定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鉴定机构多,而且都挂“司法”的牌子;二是法官对技术鉴定神秘化,认为自己“无权审查”,等于将部分司法权拱手相让,其实鉴定是技术证据,可以采信可以不采信;三是鉴定过程中“暗箱操作”多,如果鉴定人必须出庭,就不会有很多的“后门”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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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敏:在这个案子中,关键要看妻子动手时有没有行为控制能力。有动机,没有行为,构不成伤害;有动机,有行为,也构成了伤害,但是如果没有行为控制能力,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该由法律来界定。她也许确实是有这么一种念头,就是为了儿子而不让丈夫再生育,但是,如果她真的丧失了行为控制能力,那么就完全是一个病人。我觉得这个妻子也许已经不仅仅是轻微的抑郁症,会不会已经有精神分裂症状了?
吴高庆:我最关心的也是这个案子中那位妻子的精神状态。应该为她作一个准确的鉴定,如果鉴定为精神病,受惩罚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如果她的精神正常的话,不管她咬的是丈夫、子女还是他人,都肯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仅仅是“轻度抑郁症”,那也罪责难逃。这位妻子一下子用刀片划划,一下子又用榔头敲敲,又想出走,又想自杀,种种迹象表明,她的精神不太正常。我估计最后的结果最大的可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
妻子咬丈夫,该不该予以民事赔偿?
, 百拇医药 记者:这是即将离婚的夫妻,处在离婚前的关键时刻妻子咬了丈夫,该不该予以民事赔偿,或者说,在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医疗等费用?
郑剑锋: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有人认为离婚前不存在妻子对丈夫的赔偿问题,因为实际出现的赔偿情景是:妻子要拿共同财产赔偿给丈夫,丈夫获得的赔偿又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四川就出现过夫妻间类似的伤害赔偿案子。我认为:赔偿是“债务关系”———加害人对受害人的债。对于个人的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只能是个人的债务,不应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同样,由于人身伤害得到的医疗等赔偿,应该是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债务与财产经鉴定后,应归个人所有。《婚姻法》规定,婚姻程序期间所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就有一个法律的缺陷:只有“约定”例外而没有“法定”例外。
吴高庆: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没有离婚前,家里有多少钱都应该拿去治疗,若为了治疗而负债,有过错方无疑要负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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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个案子在法庭上如果控辩双方都表现出色,庭审一定很精彩。郑先生是位律师,假如你是这位妻子的辩护人,你将如何为其辩护?
郑剑锋:主要会从“主观恶性”的程度方面入手为这位妻子辩护。一是动机问题:出于什么动机犯罪,会影响“主观恶性”,如偷东西是为了赌博还是为了挨饿的孩子吃口饭,主观恶性程度是不一样的。这位妻子咬下丈夫的睾丸,是为了自己亲生的儿子活得更好,尽管这一动机看起来有点荒唐,但只要是真实的,就说明其主观恶性程度就没那么严重。二是抑郁症问题:轻微的抑郁症不是法定的免责条件,但是,它对行为人的心理、意志实际上产生了影响,而这种影响是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能把由此诱发的对社会对他人的破坏欲完全归于行为人的头上,所以说,这位妻子表面上行为或手段残忍,而实际上主观恶性较小。三是手段残忍问题:一般认为咬睾丸残忍,但“后果严重不等于手段残忍”;丈夫睾丸被咬在世俗上产生的影响较大,但世俗上的后果严重也不应等于法律上的后果严重。
夫妻关系应该如何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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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夫妻间应该有怎样的道德关系和法律关系?从家庭的角度看,应该如何调适夫妻关系,怎么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吴高庆:夫妻间要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家庭是要靠夫妻共同维护的,一方的堕落就会导致家庭的失衡。家庭健康的关键是和睦,家和才能万事兴。所以提高夫妻间的道德水准很重要。但夫妻之间的关系不仅要靠道德来维系,还要靠法律来整合。夫妻间都是平等的,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观念很重要。某省曾发生这样一件夫妻间的事:妻子想离婚,丈夫想阻止,于是丈夫就把妻子的手给砍断了,他竟然还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他把妻子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想怎么整就怎么整,绝然没有平等的思想观念和法制意识。
徐敏:就一般的夫妻关系调适来说,这只是一个比较离奇的个案,没有普遍意义,因为之前这对夫妻关系很好。但是我发现,这个妻子在事发之前,已经多次有过伤害自己、伤害丈夫的异常行为了,她的家人应该早已经察觉到她在心理上、在精神上出了问题,为什么后来还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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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那个丈夫是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家人心理问题危害的严重性,他好像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行动。或者,他也想到要解决,但无从下手。所以,作为夫妻应该密切关注家庭成员的心理问题,从一开始就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这对于防止对家庭的伤害非常重要。但是,现在的家庭遇到这种情况也很难办。假如在家里看到丈夫有点反常,我也不会马上就想到他是不是抑郁症,就算有怀疑,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大家都是近年来才开始初步了解抑郁症的,这方面的知识还很缺乏。所以,从家庭到社会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吴高庆:修订《婚姻法》,很多专家提出防止“家庭暴力”,主要出于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目的。从本案看,是妻子残害丈夫,所以防止家庭暴力应该力求全面,应该保护家庭的每一个成员。
如何防治抑郁症,保持心理健康?
记者:为什么有人会得抑郁症?抑郁症有哪些症状?如果没有及时的治疗,会导致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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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林: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不顺心的事,甚至是自己难以应付的,所以每个人都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如果持续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左右这种情绪能够好转的话,就不会发展成忧郁症;但如果这种情绪一直无法排除,持续2-3个月以上就会变成抑郁症。
抑郁症的症状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心理上有强烈的失落感,觉得自己很没用,有挫败感,总是郁郁不乐;其次是做事情没有动力,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觉得很没劲。然后会有一些躯体反映,比如会有胃口差、头痛、四肢无力、体重下降、便秘等等症状出现。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任其发展成重症忧郁症的话,后果比较严重,病人会丧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甚至会为了逃避心理压力而选择自杀等过激的行为。对重症抑郁症病人来说,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是他最恐惧的时候,他不知道这一天该怎样过,正常人能够面对的一切对他来讲是无法忍受的压力,所以选择清晨自杀的抑郁症病人比较多。
记者:抑郁症可以治疗吗?
, http://www.100md.com 陈树林:当然可以,并且应当说比较容易治疗,可以采取药物和心理两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治疗的效果也比较好,不会影响其今后的工作能力和社交能力。一个疗程在2-3个月左右。抑郁症是完全可以治愈的疾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往往会忽视它。抑郁症之所以被称为隐匿性抑郁,就是它具有不被发现的特点。有资料说人的一生有1/5的时间可以感受到抑郁的阴影,但大多数人会认为过不了多久就会自己好的,根本不会进行必要的诊断和治疗,有时还会误以为只是躯体上的病状而去医院的内科治疗,由此耽搁了病情,这是很可悲的。抑郁症治疗的关键在于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
记者:抑郁症怎样预防?我们如何保持心理健康?
陈树林:拿这位妻子来说吧,如果她能早一点把这种情绪渲泄出去,和她的丈夫、父母、朋友交流,可能就不会积郁成疾;如果家人早点认识到她的情绪、行为不妥,劝她到医生那里去看看的话,这种后果或许能够避免。一般来讲,如果发现自己低落,就要和家人、好友及时沟通,把情绪化解掉。世上没有过不去的沟沟坎坎,要把自己的心放开。另外,如果发现自己的周围有悲观厌世的人,也应该及时关心他,劝解他,或让他到医院治疗。抑郁症在医学上被叫做心理障碍中的“感冒”,你的抵抗力差一点,就容易得,所以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很重要。记者:抑郁症现在我国呈怎样的态势?有多少患者?陈树林:到我们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来看的抑郁症病人现在是越来越多了,毕竟现在有关抑郁症的宣传多起来了,但还是以知识层次比较高的人为主。数量大概占心理咨询门诊的30%左右。在国外抑郁症病人是很多的,这和他们比较重视人们的情感治疗有关系。有资料说美国有1800万人患有抑郁症,还有国外的专家称,到2020年抑郁症将成为仅次于癌症的人类第二杀手。国内在这方面的统计比较少,据说我国有1%的人是重症抑郁症患者。前段时间我遇到几位国外的精神科医生,他们认为我国内科病人的10%是抑郁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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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是不是精神病?
记者:陈树林先生是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室的主治医生,我想问陈医生的是,您作为心理医生,就事件本身分析,这位妻子得的是忧郁症吗?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伤害丈夫的行为?
陈树林:从她的症状来看,比较像忧郁症。这位妻子身体不适、生活上又遇到挫折,所以可以说她在精神上受了点刺激,从而产生低落情绪,也就是说她的应激能力比较差。她的这种过激的行为,我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她对孩子有负疚感。抑郁症比较典型的症状就是容易自责。她通过这种夸张的行为来强调,希望丈夫在离婚后能爱自己的孩子。她的目的在这里。
记者:这个案子中的妻子得了轻微的抑郁症,这跟精神病人犯罪有什么关系?
郑剑锋:《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司法精神病学是一门学科,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有法律和法理上的明确界定。我们国家普遍认为轻微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种类,对精神病的范围鉴定规定得很窄。在本案中,抑郁症是这位妻子产生动机的一种诱发因素。这个妻子应该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也能控制自己,她知道在丈夫熟睡时才“动手动口”,实际上正说明了她脑子是清楚的,有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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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认为,抑郁症是心理疾病、精神类疾病,抑郁症患者的人格、心理都有障碍,其整个社会责任感实际上由于生理疾病而减弱,这种减弱不因自己的主观意志所转移,所以对其所负刑事责任的判定就会有影响。
吴高庆:我国司法精神病学一般认为,刑法中所说的“间歇性精神病”,是指具有间歇发作即阵发特点的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癫痫性精神病、周期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隐症性精神病等等。这些病人发作时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我估计这个案子中的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她动不动就动刀子,就是间歇性发作的一种表现。她说为了自己亲生的儿子受到好的照顾,这可能是正常时的想法或说法;如果真的是为了不让丈夫生孩子,那她干吗不在丈夫熟睡时直接用刀子去割丈夫的睾丸呢?她何苦要先“一刀向丈夫胸部划去”呢?她根本就用不着等丈夫惊醒后、母亲儿子赶来刀子被夺时才趴在丈夫的大腿上将他的一颗睾丸咬下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