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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180
围产儿死亡率的统计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8日 林琳护理网
     国际卫生组织为了统一标准,便于国际比较,规定从1000g以上或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内为准,并要求各国按500g以上的分娩包括在生命统计中备用。我国围产期范围也使用国际标准。国产期死亡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围产期Ⅰ死亡率=孕28周以上或1000g以上的死胎、死产数+出生后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

    ————————————————————————————————----------×1000‰

    孕28周以上或1000g以上的死胎、死产数+活产新生儿数

    2、围产期Ⅱ死亡率=孕20周以上或500g以上的死胎、死产数+出生后28天内新生儿死亡数

    ————————————————————————————————-----------×1000‰

    孕20周以上或500g以上的死胎、死产数+活产新生儿数

    3、围产期Ⅲ死亡率=孕20周或1000g以上的死胎、死产数+出生后28天内新生儿死亡数

    ———————————————————————————————-------—×1000‰

    孕28周或1000g以上的死胎、死产数+活产新生儿数

    根据资料统计,1980年19个省市的451707分娩中围产儿死亡率为24.4‰,1982年统计围产儿死亡率,全世界城市平均为15~20‰,农村为20~30‰。北京1958年婴儿死亡率为37.9‰,上海市12个医院1979~1982年总结报告,围产儿死亡率已下降为13.1‰,说明加强围产期保健后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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