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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四大问题相关行业动态及评论的标题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18日 中国金药网
     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议上了解到,虽然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探索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模式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但也暴露出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试点操作不规范。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操作经验,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反映出来的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是有的地方评标标准不公开,评标过程不透明;由于药品质量指标量化困难,造成评标时难以拉开质量档次,使价格成为中标主要因素;有些合同中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机构的权利、责任、义务不对等,双方不履约的情况都有发生。

    二是地方保护及行政部门的不正当干预。从各地试点反映的情况看,地方保护和行政部门干预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本部门或某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直接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各种方式指定当地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中标。

    三是社会成本较高。目前,各地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医疗机构要投入大量精力审核企业和药品资质;企业则要准备大量书面证明材料;没有规范的招标文本和电子商务平台等,造成参与招标采购的各方人力、物力、财力消耗较大。

    四是患者反映药品降价的实惠不明显。由于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完善,试点范围不大,招标品种和数量少,招标后价格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影响大面积群众受益;价格较高的新药、进口药不断增加,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目前药品品名尚不统一规范,同类药品型号、剂型、剂量、规格不同带来价格差异,造成价格混乱,患者难以识别等原因,造成社会反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价的实惠不明显。(摘自新华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