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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177
OTC热点答疑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22日 搜狐
     我国从1997年开始着手进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以来,不少人对以下方面一直存有疑问,为此,有关专家作了如下答疑:

    一、基本药物名单是否就是非处方药名单?

    世界卫生组织(WHO)曾发表了基本药物名单(EssentialDrugs),这是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出的,旨在保证居民能享受到基本保健所必需的药物。我国卫生部在1995年公布了"基本药物名单",与WHO的基本药物名单有所区别。我国的基本药物名单是为享受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者规定的可报销(即受补贴)的药物名单。按规定,各省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以增减修订,因此,是"参考资料",不具法律的约束力,其所涉及的是该药能否报销或能否从基本医疗费用中支出,而非该药在流通中的身份,即不涉及该药在流通中是否必须有医生处方指导或不需医生处方,所以和非处方药无关。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贯彻执行,基本药物名单必将作较大的修改,但其保障人民基本用药的原则不会变。非处方药是遵循"应用安全、质量稳定、疗效确切、使用方便"的原则由专家小组从我国上市的2000多种药品的活性成分中遴选出来的,是我国人民自我药疗的基本用药。不可否认,二者之间可能会有所重叠,但决不能简单的划等号。

    二、非处方药的价格一定低吗?

    首先,需要申明的是,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很多。一般来说,在专利保护期内的新药价格要高一些,为的是允许在一定时期内补偿开发新药品的高昂投入,同时也是科技含量的体现。非处方药物一般都是临床使用多年证明安全有效的非专利药品,其生产工艺已成熟,无需太多的经费投入,成本相对较低,市场价格自然要低。但也不排除一些新研究上市的符合非处方药遴选原则的药品以较高价格出售。另外,一些进口药、合资药因其生产和流通过程的不同而价格也可能较高。因此,不能说非处方药就一定是便宜的。

    三、非处方药的疗效不如处方药?

    我们不能混淆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的"职责",更应真正了解二者分开管理的目的。能批准为非处方药的药品一定是安全有效的,这是一些能由消费者自己方便地用来预防疾病,治疗常见的小病或轻症的药物,对于这些病症来说,它们绝对是有效的。而处方药是由于种种原因(如毒副反应较大等)需在医生指导下用来治疗某些急症或慢性病症的药品,因而两者的疗效无法泛泛的比较。一些有经验的专科医生也常利用非处方药来治疗某些疾病,因此,说非处方药疗效不如处方药是没有根据的。

    转自亚洲医药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