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药价管理新规定
记者日前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物价部门今后只核定和公布市场最高零售价格,出厂、批发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药品零售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可以低于但不得高于最高零售限价销售。
湖南属于两级政府定价的药品共1538种(类),占全部药品的30%,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总额的40%。省物价局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凡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已重新核定并公布了价格的,各经销单位无需再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暂未重新核定并公布价格的,均需待省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公示后方可上市销售。
此外,政府定价之外的药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销售。这类药品不需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各级物价部门也不得出具定(调)价证明文件,各药品经营和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以无物价部门定价文件为由拒绝经销。(摘自新华社), 百拇医药
湖南属于两级政府定价的药品共1538种(类),占全部药品的30%,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总额的40%。省物价局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凡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已重新核定并公布了价格的,各经销单位无需再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暂未重新核定并公布价格的,均需待省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公示后方可上市销售。
此外,政府定价之外的药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销售。这类药品不需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各级物价部门也不得出具定(调)价证明文件,各药品经营和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以无物价部门定价文件为由拒绝经销。(摘自新华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