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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通报11家医院价格违法情况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9日 国医网
     国医网据健康报讯(记者陈会扬)国家计委9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等11家医院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为了制止药品经营和医疗服务单位乱涨价、乱收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截至8月中旬,全国共组织近两万名检查人员,组成5000多个检查组,对近3万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据初步统计,已查

    出价格违法案件两万余件,违价金额13亿多元。其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价格违法金额417170.00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价格违法金额1384040.00元,哈医大附属第二医院价格违法金额552940.00元,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171629.80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952437.00元,西安交大第一医院价格违法金额4349880.04元,江苏省肿瘤医院价格违法金额2713777.32元,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价格违法金额1179650.50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价格违法金额2455365.50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01958.81元,广东省人民医院价格违法金额5366806.44元。以上11家医院的价格违法金额共计2584.56万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理。

    据分析,上述11家医院价格违法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药品价格方面。表现为:不按规定时间及时降价销售药品;超过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差价率销售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不按规定作价销售;未经批准,擅自定价销售医院自制药品。二是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表现为: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擅自收费;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三是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

    国家计委指出,11家医院的价格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类似的问题在全国一些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甚至更为严重。近年来,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医疗单位乱加价、乱收费,价格主管部门也多次组织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但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目前,县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已全部开通了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乱涨价、乱收费问题,包括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均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国家计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经过核实确有问题的,要坚决处理和纠正。同时,要加强对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的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