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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价“注水”说开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5日 国医网
     日前,笔者看到这样一则消息:1.3万元医疗费“注水”7000多元。报道说,18元1盒的头孢氨噻———“凯福欣”竟被开到了112元1盒!经物价部门审核,浙江省奉化市农民董某在该市妇保所治病所付的1.3万元中竟被“注水”7065元。事后,董某向妇保所索赔,要求院方加倍赔偿多付的款项和精神损失费。看了这则报道,笔者感到非常震惊:“注水”后的药价高得离谱,竟达50%以上。

    由此,笔者认为医院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很有必要。长期以来,病人上医院看病配药,传统的划价模式都只给出一个药费总额,具体各种药品的单价却不得而知。面对居高不下的药费,不少患者常常对划价的准确性产生怀疑。即使医院选派一些责任感强的人从事划价工作,也难免会有差错出现。据某医院对近年来处方划价的统计分析,划价的准确率大抵在85%左右,也就是说,划错药价的概率高达15%。再加上某些医院提高药价乱收费现象的存在,致使患者蒙在鼓里白受损失时有发生。

    假如,医院药房都能实行明码标价,把药品的价格向病人公开,则可大大提高医院药价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人为差错,减少或避免药价“注水”现象的出现。眼下,各医院的药价差别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特别是政府没有定价或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差价更大。实行明码标价,无疑为消费者提供了监督和选择的便利,既便于公众监督和“检阅”,又有利于病人对各家医院来个“货比三家”,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医疗单位。对于医院来说,药价明白清楚地标在上面,与过去模糊混沌相比,更是一种诚实和守信的体现,有利于提高医院服务的质量,增强医院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众对医院的信任感。

    对医院药品实行明码标价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特别是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病人要求医院在划价时给出一个具体明确的药价清单,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笔者认为,既然商店出售的各种商品都要求明码标价,那么作为商品之一的医院药品也应该明码标价。(谢宏章),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