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监督管理 > 药品广告 > 药品广告
编号:146210
有关人士谈违法医疗广告的两个突出表现
http://www.100md.com 2002年2月21日 中国金药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名为行医实为卖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这两个问题是目前违法医疗广告中的两个突出问题,应引起社会尤其是广大患者及其家属的注意和警惕。

    这位人士说,有些医疗机构宣传自己对于某些疾病的特殊诊疗方法,实为推销其所谓自行研制开发的“药品”,而这些“药品”大多是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使用这样的“药品”,可能会延误治疗,甚至危害健康和生命。一些医疗机构在大众媒体上以人物传记、访谈、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机构、医师,推销自己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与普通的广告相比,这种形式的违法广告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据这位人士介绍,去年工商系统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共7433件。这些违法医疗广告,有的利用患者及其家属治病心切,宣称自己在治疗某些疑难病症方面具有突破性的诊疗方法和效果;有的虚构事实,宣称自己具有先进的设备、著名的医师等资质条件;相当多的违法者不具有《医疗广告证明》或者超出《医疗广告证明》的范围发布广告;更有甚者伪造、变造《医疗广告证明》,欺骗媒体为自己发布广告;一些媒体和广告公司则明知广告违法,却为了经济利益为违法者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危害消费者。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的医疗广告,离让消费者放心、让人民满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治理和规范医疗广告的任务十分艰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监测医疗广告,认真处理广大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摘自新华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