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性疼痛该如何治疗?
癌症疼痛是一个普遍的世界性问题。尤其是对于晚期癌症病人,有效的止痛治疗是世界卫生组织癌症综合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新发生的癌症患者约有700万,其中30 %—50%伴有不同程度的疼痛。在我国,最近的调查表明: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的各期癌症病人中,伴有不同程度疼痛的占51.5%。由于整个社会,甚至医务人员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致使在世界范围内约有 300—500万癌症病人蒙受疼痛之苦而得不到及时处理。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多种原因很多癌症病人在确诊时已属晚期。因此,癌症止痛及姑息治疗在我国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对于癌症疼痛一般应首先明确诊断,以后再采取相应的方法治疗。目前国际上通常将癌症病人的疼痛分为四类:⑴直接由癌症引起的疼痛,⑵与癌症相关的疼痛,⑶与癌症治疗有关的疼痛,⑷与癌症无关的疼痛,如原来就有的痛风和关节炎等。对于⑴和⑵两种原因引起的疼痛,抗肿瘤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使疼痛缓解,所以治疗原则应是抗肿瘤加止痛;而对⑶和⑷两种原因引起的疼痛则需进行止痛和其他有关的铺助治疗。
所谓癌症治疗的三级阶梯方法,就是在对癌症的性质和原因作出正确的评估后,根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地选择相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解热镇痛类的止痛剂;若为中度疼痛则应选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为重度疼痛则应选用强阿片类药物。注意镇痛剂的使用应由弱到强,逐级增加。
世界卫生组织对癌症病人的疼痛药物治疗的主要原则是:
一、口服给药:应选择口服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这样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尤其是对于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片等),适当地口服用药,极少产生精神依赖性(成瘾性)或身体依赖性。这是因为癌症病人所要求的是镇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同时,口服吗啡不符合吸毒者的需求和效果。
二、按时给药:止痛药应当有规律地“按时”给药,一般在3—6小时给药一次,而不是“按需”给药,即只在疼痛时给药。
三、按阶梯给药:轻度疼痛一般采用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中度疼痛可用弱阿片类±非阿片止痛药±辅助药物。只有重度疼痛才采用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四、用药应个体化:即应注意具体病人的实际疗效。止痛药剂量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小到大直至病人疼痛消失为止。而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导致用药不足。
飞华健康网, http://www.100md.com
对于癌症疼痛一般应首先明确诊断,以后再采取相应的方法治疗。目前国际上通常将癌症病人的疼痛分为四类:⑴直接由癌症引起的疼痛,⑵与癌症相关的疼痛,⑶与癌症治疗有关的疼痛,⑷与癌症无关的疼痛,如原来就有的痛风和关节炎等。对于⑴和⑵两种原因引起的疼痛,抗肿瘤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使疼痛缓解,所以治疗原则应是抗肿瘤加止痛;而对⑶和⑷两种原因引起的疼痛则需进行止痛和其他有关的铺助治疗。
所谓癌症治疗的三级阶梯方法,就是在对癌症的性质和原因作出正确的评估后,根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地选择相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解热镇痛类的止痛剂;若为中度疼痛则应选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为重度疼痛则应选用强阿片类药物。注意镇痛剂的使用应由弱到强,逐级增加。
世界卫生组织对癌症病人的疼痛药物治疗的主要原则是:
一、口服给药:应选择口服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这样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尤其是对于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片等),适当地口服用药,极少产生精神依赖性(成瘾性)或身体依赖性。这是因为癌症病人所要求的是镇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同时,口服吗啡不符合吸毒者的需求和效果。
二、按时给药:止痛药应当有规律地“按时”给药,一般在3—6小时给药一次,而不是“按需”给药,即只在疼痛时给药。
三、按阶梯给药:轻度疼痛一般采用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中度疼痛可用弱阿片类±非阿片止痛药±辅助药物。只有重度疼痛才采用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四、用药应个体化:即应注意具体病人的实际疗效。止痛药剂量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小到大直至病人疼痛消失为止。而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导致用药不足。
飞华健康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