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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签字下笔有多重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1日 新闻晨报
     据报道,国际妇幼保健院上月实行了一项新规定,凡是需要进行乳腺、卵巢外科手术的,必须由病人本人签字同意。由此,病人手术前由家属签字的传统做法遭到了挑战。正巧日前读者彭荣平在给我们的来信中也提到了自己作为病人家属在手术签字时的紧张心情,对医院协议中“术后有任何意外概不负责”的说法既担心又不满,于是提出了质疑医院手术协议合理性的问题。为此,记者到医院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对院方和患者的采访,发觉医患双方对手术协议是否公平或所列风险是否过于宽泛等存在较大分歧。以下是部分观点的交锋。(黄月红)

    签字对病人公平吗?

    患方

    刘先生:事先让病人家属知道得多一点,签字时心里也好有底。看着单子上写了那么许多严重的后果,医生却又一个劲地说“其实不会有很多意外的”,你叫我心里怎么能踏实?医生应该把与这个病人、这次手术相关的主要风险列出来就够了。(记者 常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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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先生:去年,我父亲突然心肌梗塞,需要进行心脏搭桥手术,情况相当紧急。母亲看了手术协议书那么多“后果严重”的条款就不敢签字了。幸好主刀医生根据父亲的情况排除了大多数意外的情况,这才让我们放心签了字。(实习记者 周思立)

    院方

    程主任:一般而言,主刀医生会根据病人的情况写一份补充协议,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医生都会这么做,即使有些医生写了补充协议,内容也不够详细。另外,在手术前,医生也要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因为协议内容是宽泛的,谈话内容却是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同时,良好的沟通也能排除患者及其家属一些不必要的顾虑。(实习记者 周思立)

    某三级医院副院长:这的确是医疗手术协议的发展方向。现在的协议由于格式过于统一,有些病情并不十分严重的病人在手术前也会被要求签订看来后果十分严重的单子,给家属和病人都增添了不少不必要的压力。因此,在今后的协议设计中,最好能针对不同病种、不同个体来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为病人考虑。不过由于病人的情况十分复杂,这种发展还需要一段时间。(实习生 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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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是否太宽泛?

    患方

    易小姐:我开急性阑尾炎时,父母认为是小手术,但看到那张单子上罗列了许多风险,如发生过敏会导致死亡等,都快要哭了。事后他们说,签字时有种“生离死别的感觉!”这种罗列给家属的精神负担太大。(记者 常煜华)

    劳先生:协议书上的“出血不止”、“肢体瘫痪”、“意外死亡”等内容,足以让我们看得惊心动魄,是否过于宽泛?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实习记者 周思立)

    院方

    某三级医院副院长:医疗手术协议是医院对病人就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难度及后果等各方面情况加以交代的一种必备的医疗文书,其提出是鉴于医疗手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于病人的体质、年龄及病况的不同,即使同样的手术也可能会在不同病人的身上产生不同的结果。虽然发生意外的比例从整体来看不大,但一旦发生,对该病人及其家属而言就是百分之百,所以还是需要非常慎重地考虑清楚的。另一方面,医患关系的新的特点,使病人的维权意识强烈了,也越来越要求知情权。前不久就有一家制药厂因为漏写了草药的一项副作用,结果被患者告上法庭,最后败诉。医院的情况与此也是类似的,不交代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就意味着失职,所以医生的压力也很大,总希望尽可能地把情况说清楚,以防不测。(实习生 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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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签字吗?

    患方

    严女士:女儿发生车祸的时候,我和她爸爸刚好在外地办事,心急火燎赶了回来。女儿是锁骨中段骨折,一个肩膀全部肿起来,要做手术,我们幸而赶上了为她签字。如果没赶上怎么办?送她到医院的是警察,最初联系上的是我家的邻居,这种手术宜早不宜晚,为什么非要家属签字?(记者 常煜华)

    院方

    唐主任:华东医院普外科:如果不签的话,医生的权益怎么保障?医生做手术不会故意要把病人开出一些毛病来,总是希望可以减轻病人的病情。现在的舆论使老百姓不信任医生,使得医生这个行业出现相当严重的诚信危机。其实,绝大多数医生都是兢兢业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实习记者 周思立)

    主任:一般而言,手术之前都要求患者家属签字。家属不在身边的也必须找到相关人员签字,例如学生患者就由学校签。如果是非常紧急的情况,而家属又不在,那么会考虑先进行手术。(实习记者 周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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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三级医院副院长:特殊情况下可以不要家属签字,比如马路上生命垂危的病人被送进医院急救或急需手术,如肝脾破裂的病人,而病人家属却身在外地,这时医院会先抢救的。但一般可选择性的手术,医院还是要给病人家属充分考虑的时间,签字后再手术。(实习生 姚莹)

    如何更人性化?

    患方

    刘先生:事先让病人家属知道得多一点,签字时心里也好有底。看着单子上写了那么许多严重的后果,医生却又一个劲地说“其实不会有很多意外的”,你叫我心里怎么能踏实?医生应该把与这个病人、这次手术相关的主要风险列出来就够了。(记者 常煜华)

    薛先生:去年,我父亲突然心肌梗塞,需要进行心脏搭桥手术,情况相当紧急。母亲看了手术协议书那么多“后果严重”的条款就不敢签字了。幸好主刀医生根据父亲的情况排除了大多数意外的情况,这才让我们放心签了字。(实习记者 周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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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方

    主任:一般而言,主刀医生会根据病人的情况写一份补充协议,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医生都会这么做,即使有些医生写了补充协议,内容也不够详细。另外,在手术前,医生也要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因为协议内容是宽泛的,谈话内容却是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同时,良好的沟通也能排除患者及其家属一些不必要的顾虑。(实习记者 周思立)

    某三级医院副院长:这的确是医疗手术协议的发展方向。现在的协议由于格式过于统一,有些病情并不十分严重的病人在手术前也会被要求签订看来后果十分严重的单子,给家属和病人都增添了不少不必要的压力。因此,在今后的协议设计中,最好能针对不同病种、不同个体来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为病人考虑。不过由于病人的情况十分复杂,这种发展还需要一段时间。(实习生 姚莹)

    协议所列部分意外

    麻醉过程中呼吸、心跳骤停、脑卒中、截瘫、肢体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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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员年迈或伴心、脑、肺等疾病以及潜在的上述疾病,术中(包括术后)可能突发意外甚至死亡。

    难以控制的出血、渗血而危及生命。

    术后发生肺不张、肺炎、胸腔积液和呼吸功能衰竭等并发症。

    发生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塞、脑卒中、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动脉栓塞等心血管并发症。

    术后感染,包括全身性(如菌血症、败血症等)和腹腔内感染或脓肿,尿路感染等。

    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死亡。

    读者声音

    罗伯阳:女儿出生时,我也签了字。那天医生手里拿着一张纸对我说:“胎儿位置不正,需要剖腹产,请你在手术报告单上签个字。”我接过来一看,上面有一道选择题:如手术发生意外,是保大人还是保婴儿。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声音发颤地问:“非得要选择吗?”医生说:“你不签字,我们就不能动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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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虽然一切平安,但这件事至今仍让我愤愤不平。连剖腹产这种手术都没有绝对的把握,水平也太差劲了吧!

    刘纯:我是学法律的,但当去年老母亲做手术要签字时,还是不敢与医生较真或质疑什么。因为我知道这是医院的惯例,而且此时最重要的是请求医生挽救我的亲人,而不是我和他们探讨这个协议的合理合法性。所以我所能做的只是在签自己名字前留心一下有没有那种陷阱式的条款。

    王品:我的父亲前年做过一个阑尾手术,术前按惯例要签订手术同意卡和麻醉同意书。本来我们还不是很紧张的,但一看到两张纸上密密麻麻罗列的手术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一下子傻了眼。尤其是其中关于手术危险性和术后并发症的几条,动不动就休克、死亡的,真是让人心惊胆战。还没看完,母亲和妹妹就已经哭了。最后通过商量,我还是签了字。

    整个手术过程全家都是在忐忑中度过的,直到看到父亲平安被推出来的一霎那,才松了一口气。真是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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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梁子侃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医疗手术协议类似于一种格式合同,但由于其是院方提供,充满了专业术语,有时在签定时间上又比较紧迫,所以从合同双方应对等的角度看有一定的欠缺。解决方案可以先从健全法律、赔偿制度入手。而从长远来看,最彻底的解决办法还是增加整个医疗过程的透明度及对医护人员技术和医德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明确责任并得到病家的理解。(姚莹/整理)

    蒋信伟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如果将协议书视为一份合同,那么它只能是一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是由具有垄断地位和强势地位的一方来拟定合同内容,其内容不容许对方变更,另一方只能是要么同意,要么走开。手术协议的格式条款可以说都是免除医生方面责任的。《合同法》中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如果是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同时规定合同中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由此可解释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周思立/整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