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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违规广告沾“医”带“药”问题多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20日 中国金药网
     天津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广告监测结果,显示沾“医”带“药”违规广告问题最多。

    据悉,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一、一些医药广告的形式虽然符合要求,但内容超出范围,如使用“某教授”、“专家”,不按规定使用“医师”、“主任医师”等专业技术职称。二、有些医疗机构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但主体资格不合法,而且逃避医疗广告出证管理规定。三、有的药品广告使用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根治”、“彻底治愈”、“无任何毒副作用”等,利用专家、患者、医院名义做证明。四、在媒体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并公布电话、地址。五、国家明确规定六类处方药不准发布广告,但依然有这六类产品广告出现。六、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实际作用,甚至有的药品广告带有迷信色彩。七、消炎杀菌用品广告用语超出其功能宣传范围。八、保健食品广告采用表现患者争相购买场面的图片为其功效作证明,引用统计数据却不注明出处。九、在医学美容广告方面,国家规定,凡介入性、药物美容都属医学美容,一般的生活美容店无权经营,但有些美容店超范围发布医学美容广告,如穿耳洞、丰乳、割双眼皮等。十、违反禁止发布治疗肿瘤广告的规定,擅自发布广告。一些非医疗机构发布义诊、医师坐堂的广告也在违规之列。

    除以上违规广告外,一些化妆品广告使用权威人士的名义为产品功效做保证,贬低同类产品或服务。一些信息台广告擅自更改电信管理部门核定的台名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内容误导消费。

    工商部门表示,在今年对广告的专项集中治理行动中,对违规广告将进一步强化管理。(摘自新华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