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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隐瞒职业危害最高罚20万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26日 大洋网
      广州日报报道,“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并且要在具有职业病危险的作业岗位上挂出醒目的‘警示牌’,所有劳动者都拥有对职业危害的知情权。”这是记者昨日上午从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为主题的“第二届广州市健康教育周”活动上获悉的,该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者有权知晓职业危害

    广州市卫生监督所的赵所长向记者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知情权作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必须在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上挂出“警示牌”,列出该工种的危害、有毒物质、防治措施,以及发生意外的救治方案。否则将由卫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元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按照有关规定勒令其停止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责令关闭。

    不组织体检可罚2万元

    另外,新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否则,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那些被确诊为得了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勒令关闭。

    将重点检查制鞋业箱包业

    卫生监督所表示,他们将在近期对市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厂企展开一系列检查行动,重点针对对苯等溶剂化学物使用频繁的制鞋业和箱包业。除此以外,他们还将召集厂企的法人代表、技术人员和厂医开办培训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记者黎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