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不亦乐乎
失恋,不亦乐乎 |
失恋,不亦乐乎 |
失恋阻止不了我再去爱,阻止不了我重新去摘取爱之果。我相信,总有一颗果子在等待我去采摘。
我有幸踏进了失恋的天国。我感谢前任男友赐给我失恋的履历,使我得以享受到这种并非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的奇妙体验。说心里话,我爱他,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提心吊胆,怕他在哪一天突然行使终止我们恋爱关系的权利。因为他实在太优秀了,女孩子见了他很难不瞥他一眼。也许正是某个瞥了他一眼的女孩子占据了本属于我的位置,我在他心中一下子由一个鲜活的人变为记忆中一个无足轻重的符号。
他冰冷地宣判我们之间恋爱关系死刑的时候,我真感到难以接受。我虽不是美人,但也算得上是个玉润冰清的女孩,并不觉得哪一点配不上他。我企图改变他,让他收回成命,但心欲言而口不逮,一时竟然什么也说不出了。现在想来,幸亏我当时什么都没说,保住了一点面子,否则只会适得其反。他的决定依据的并非道理,而是感觉。感觉这东西绝不是乞求或讲道理所能说动的。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一时间让我“凄凄惨惨戚戚”的严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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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执意南飞,也只好目送飞鸿,由他而去。他去之后,两人世界美如天籁的咿唔人语渐幽寂、渐消歇,最后沦为死一般的寂寞。我三魂渺渺,七魄茫茫,蹀躞着,犹豫着,苦苦挣扎着,像是涧流藓丛中一朵孤僻的小葩,任由风吹,任由水洗。爱虽断,遗韵绵邈流长,我思之念之,夤夜不辍。忧时悯己,托情寓物,与他日夕聚首的场面不由自主地浮现于脑际。
我意兴阑珊,无心做事。百无聊赖中翻看杂志,才知道露往霜来,社会风气早已今非昔比了。失恋之说早就过时了,失而复恋,有何足惜?人们早已习惯于把失去恋人视同失去一件平平常常的什物。失去了,再找一个就是了。更有甚者会同时准备“备用”、“备份”的,失去了立刻就有一个顶替的。娇妾美婢,依翠偎红还来不及,哪个会像我这样愚笨地死守一个耿耿于怀?
我心中泛起一阵窃喜:失恋引发的百般痛苦不是恰恰证明我非轻薄浮浪女子吗?我的精神家园没有失守!那些不懂得失恋的人不是比我可怜得多吗?那些终身没有品尝过失恋滋味的人不是比我少了点什么吗?我为此得到巨大的精神安慰。真可谓“欲射一马,误中一獐”,我有幸在失恋的学校里学习,升华灵魂,纯净情操,重新开创生活,不亦乐乎?想到此我不能不以手加额,为自己庆幸。一切皆命数,尚何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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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就是这样,想开了,海阔天空。
失恋馈赠给我珍贵礼物:开阔的思维与深邃的参悟力。
失恋给了我足够多的时间,让我独自一人摈却俗务,躲进小楼,安安静静地接近生活的本原。生活重压下的负累之感顿时一扫而光。我复有时间摆弄我私心爱之的邮票与火花;复有时间一个人躺在床上静静地回忆往事,检点得失,咀嚼那些令我留恋的少儿时光;复有时间与贴心朋友抵掌而谈,天南地北,调侃风情,激浊扬清;复有时间观林间松韵,听石上泉声,亲近大自然,在清风的歌吟中守望初恋的缓缓归程。
恋人既可以是生活的动力,也可以是生活的包袱。如果是包袱,早些把它甩掉比背着它不知道要好多少倍。无恋一身轻,失恋使我重新获得了憧憬与选择的机会,而且失败的经验会大大提高我重新选择的成功概率。我忽然悟出一理:古人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此言大谬矣。世间这么大,少了谁都无妨。世事绝不会因一个人的进出隐现而发生丝毫改变。《圣经》(《旧约·传道书》)在两千年前就指出过:“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对啊,失恋阻止不了我再去爱,阻止不了我重新去摘取爱之果。我相信,总有一颗果子在等待我去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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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的经历几乎使我变成另一个人,使我生出无限才思,我不由得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催促,捉笔涂墨,荡元气于笔端,寄心机于言外,秉笔直书,吞吐弃纳,进入了自己从未有过的极佳境界。自写自读,自话自语。一首首小诗,一段段文字,从没自慢(自我欣赏)过的我感觉相当不错,有时竞然神魂颠倒,面对自己写出的东西露出惊讶状:这些辞妙意赅、如诗如画的文字出自谁手?难道出自我手?——当然,这只是自慢而已,不能当真,然而这种可贵的自慢我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啊!我怎能不感谢失恋的赐予呢?
龙蛇尚知蛰伏以存身。经过这次失恋洗礼,我也懂得了一些生活道理与策略。我会先蛰,待积蓄了足够的能量再动。恋爱是永恒的游戏,对于任何人来说它都没有尽头与禁地,一次失败实在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毋宁说,失恋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何不张开双臂拥抱她呢?, http://www.100md.com(何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