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也为悦己者容
我觉得“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实在有些偏狭,男也为悦己者容,丈夫爱美,就是对爱的另一种诠释:珍爱自己,便是珍爱家人,珍爱这份平凡的生活。
有女人数落丈夫邋遢,洗澡、换衣服等还要妻子耳提面命。我呢,恰恰相反,为丈夫过分讲究而哭笑不得。
丈夫其貌不扬,是那种先天不足靠后天来弥补的有心男人。恋爱期间放寒假时我请他来我就读的大学玩,心下也有“相面”之意。他来信婉拒,说是早已和学校计算机中心联系好不回去了,暑假再见。果然暑假不约自来,虽不是高大威猛的帅男子,却也干净利索、一派儒雅,就敲定自己做他的女朋友。待到女朋友成了媳妇,他才老实招认:当年寒假的事是假的!我噌地跳开他怀抱,目眦尽裂:“好哇,你竟敢耍手段骗我?”他忙不迭解释:“岂敢,冬天我怕冷,以我这等‘娇小’身躯再裹着臃肿棉衣,肯定不堪人目,吓得不敢见你,夏天就自信些。”我怒气冰释,心里竟涌满感动。
可是婚后该“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了吧,不!他简直还变本加厉地讲究着。对服饰素有眼光的我在他面前彻底服输,人家干脆不劳驾你,凡是自己的衣服,必恭亲去买,质量、式样、做工都有一大堆讲究。就像孔子不食刀口不正的肉一样,如果衣服鞋袜不中意,任你苦口婆心,管它价值若干,丈夫就是不穿!
, 百拇医药
丈夫身材特殊,裤子须得定做才合身。一日,我夹着衣料和他去找裁缝,他突然说要那种裤边外翻出一寸的样式。我简直要笑掉大牙了:“那是女式,哪有男人穿成那样呀?”他不仅不脸红,反而大跌眼镜地盯着我:“真无知,那原本就是男人穿的。”结果是——裁缝说衣料不够,只能做成传统样式。我乐,他不悦,裤子也束之高阁。过了几天,我打开衣柜,两条崭新的裤子挂在眼前,仔细一看,赫然都向外翻着可恶的边。猛一回头,丈夫正得意而示威地看着我,心里那个气呀!
1999年我有幸参加人生伴侣杂志社在香港召开的笔会。会余,我和一位女友在繁华的弥敦道上流连忘返,在这个素有“购物天堂”美誉的都市里,我阮囊羞涩,没舍得为自己买一块手帕,却毫不犹豫地为丈夫买了一双原价500多港币(当然打了折)的大头皮鞋。塞进我小小的旅行箱就占了三分之一的地方,那叫沉啊。我就拎着这双“巨无霸”皮鞋飞泰国,转澳门,去深圳,到广州,最终回到北京,历时月余,一路上都在被自己的善良和无私感动着,并且无数次设想着丈夫惊喜又感动的表情。及至我献宝似的捧出这双历尽艰辛的鞋,丈夫的满脸不屑和口出狂言差点让我闭过气去:“谁穿它呀,这是工地上做粗活的民工穿的鞋!”天知道素来呆板的他这会儿想像力怎么这么强,这鞋怎么就成“民工鞋”了?他仍然捏着银子要买鞋。在北辰商场,当看到和我那双样式相仿但质量差很多的鞋都标价500—1000元时,他这才绝口不提“民工”二字了,但鞋仍是试都不试,大方地送给侄儿了。以后每当看到侄儿穿着那鞋一次,心就疼一次:不仅心疼钱,更痛恨他的固执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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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鞋的烦恼还没消除,袜的问题又来了:丈夫的脚“小巧玲珑”,买男式鞋里的最小码还嫌大。冬天他就总是同时穿两双袜子,夏天他一天要换两次,袜子一律是白线袜。于是,浴缸里每天准确无误地躺着两双脏袜子。我不忍脏袜有碍观瞻,日日捂着鼻子洗净。终于洗够了时一气之下买了两打白袜回来,丈夫喜笑颜开:这下好了,我一天想换几次都有得穿了。
丈夫从“头”到“脚”都平等对待,毫不松懈。谈恋爱时,有一回他烫了蓬松的卷发,朋友们笑他“整个一英俊少年”。年龄渐长,他便让他的头发显示出沉稳来,日日借助摩丝从前向后梳理,纹丝不乱。每逢出门,必是比我更快地站到镜前,对着自己的头左抿右拍,直到觉得无一处不妥帖才放心出去。他的同事取笑他:“罗博士,你的头发蚂蚁都爬不上去。”他一点也不脸红:“所以蚂蚁都跑到你们头上做窝去了。”每月不等到头发长长,他就早早去了理发店。我调侃他:“小姐洗头别有一番好滋味吧?”他倒答得坦然:“给我理发的是小伙子不是什么小姐。”甭管怎么说,我就是对他这一丝不乱的头发很不耐烦。后来他也急了,忽一日下班回来,他站在门外,骇得我半天不敢开门:那一头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既不是板寸也不是光脑袋的那种“二头儿”,圆圆的脑袋,戴着圆圆的小眼镜再加上八字胡须,活脱脱一个小日本鬼子模样。我顿时后悔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等模样还不如蚂蚁爬不上去的好。他则得意洋洋地说:“要不是怕门卫不让我进,我干脆理成个秃瓢儿。”丈夫单位是中央直属的科研部门,进出都是大知识分子,仪表都是一派儒雅,他现在这副模样混在其中,生生就是一个另类打扮,他还嫌不够要理成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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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换衣服那叫勤呀,夏天一天一次倒能接受,冬天只要天天有热水他就天天洗,一洗必换全身衣服。以至发展到我一听见热水管响,就条件反射地脱口而出:“你今天不要换衣服了吧?”他也终于忍无可忍:“这家里还有一丝自由空气没有?”然后,哪怕是半夜,他必是从头到脚穿得整整齐齐,在刚刚拖干净的地板上印上一个个皮鞋印。他是决不肯在家换上拖鞋的,理由还是他的审美观点:“本来就矮,穿拖鞋更不精神了。”
其实,有段日子丈夫有点悔改表现,那是在他读博士的时候,一则校园学生都崇拜朴素;二则学业压力实在太重;三则也是过分清贫。丈夫不再讲究,让他洗澡才洗澡,让他换衣才换衣,袜么,白的黑的旧的破的给什么穿什么。我正窃喜于教育的无所不能时,丈夫终于等到了一个补偿自己的机会:去韩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为期不过一周,他却趁我不在家大肆购买,仅白衬衣就一下买了好几件,共花三千多块钱。别人出国赚一点,他却倒贴。我翻出票据严阵以待:铁证在此,岂敢抵赖?
丈夫回来,还没等我发问呢,他倒先叫起屈来:“每天吃饭,我都是活受罪。”原来,在韩国进餐时,须脱鞋盘腿打坐。他脚出汗,虽然每天洗脚换袜,但仍有异味,弄得他每次吃饭便如坐针毡。
, 百拇医药
此时,我早已忘了自己所为何来,真心地为他难堪起来:“吃饭前,你赶紧回房间换上干净袜子不行?”“每天都是从会场直接去餐厅,哪顾得上?我带的袜子也不够,还好我的衬衣足够换洗。”我赶紧三缄其口,心下在想:下次去日本,一定记得给他多装几双袜子。
也是这一次,丈夫破天荒地给我买了些女人的小玩意:两个发卡,一串项链和一只手镯。虽不值几个钱,但项链和手镯是石头做的,洁白晶莹,正如丈夫这人,朴拙而清澈。
时间长了,不再干涉他,渐渐他就穿出自己的风格来。在外听了赞美之词,回来就灌我的“迷魂汤”:“别人都说是你把我打扮得好哩。”
也是近墨者黑,公共场所再见到男士衣冠不整,便有点腹诽,认同丈夫的观点:衣着整洁,是自尊,也是尊重别人。
丈夫如此爱美,逼得我这“黄脸婆”也不敢过于邋遢,再忙再累,日日必得把家和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和同样光鲜的丈夫出门,常让别的夫妻侧目,和我们熟悉的就把羡慕说出口:“你们总这样年轻。”我们相视一笑,我便忘却他因为爱美附加给我的种种辛劳。想起婚后分离的每次相聚,丈夫进得门来,总是从头到脚洗得清清爽爽,才揽我入怀。他的理由很简单:“有这么美的老婆,我必得提着劲才配得上啊!”此时,觉得“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实在有些偏狭,男也为悦己者容,丈夫爱美,就是对爱的另一种诠释:珍爱自己,便是珍爱家人,珍爱这份平凡的生活。
今夜,我在电脑上敲完此稿,丈夫等着我小别后的缠绵,拥我入怀,一会儿又轻轻推开我,向卫生间走去。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怕他的烟味破坏了浪漫情调,他去刷牙,然后用希希爽口液漱口。
我大叹:丈夫的“臭美”真是无所不在呀!, 百拇医药(罗袭明)
有女人数落丈夫邋遢,洗澡、换衣服等还要妻子耳提面命。我呢,恰恰相反,为丈夫过分讲究而哭笑不得。
丈夫其貌不扬,是那种先天不足靠后天来弥补的有心男人。恋爱期间放寒假时我请他来我就读的大学玩,心下也有“相面”之意。他来信婉拒,说是早已和学校计算机中心联系好不回去了,暑假再见。果然暑假不约自来,虽不是高大威猛的帅男子,却也干净利索、一派儒雅,就敲定自己做他的女朋友。待到女朋友成了媳妇,他才老实招认:当年寒假的事是假的!我噌地跳开他怀抱,目眦尽裂:“好哇,你竟敢耍手段骗我?”他忙不迭解释:“岂敢,冬天我怕冷,以我这等‘娇小’身躯再裹着臃肿棉衣,肯定不堪人目,吓得不敢见你,夏天就自信些。”我怒气冰释,心里竟涌满感动。
可是婚后该“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了吧,不!他简直还变本加厉地讲究着。对服饰素有眼光的我在他面前彻底服输,人家干脆不劳驾你,凡是自己的衣服,必恭亲去买,质量、式样、做工都有一大堆讲究。就像孔子不食刀口不正的肉一样,如果衣服鞋袜不中意,任你苦口婆心,管它价值若干,丈夫就是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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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材特殊,裤子须得定做才合身。一日,我夹着衣料和他去找裁缝,他突然说要那种裤边外翻出一寸的样式。我简直要笑掉大牙了:“那是女式,哪有男人穿成那样呀?”他不仅不脸红,反而大跌眼镜地盯着我:“真无知,那原本就是男人穿的。”结果是——裁缝说衣料不够,只能做成传统样式。我乐,他不悦,裤子也束之高阁。过了几天,我打开衣柜,两条崭新的裤子挂在眼前,仔细一看,赫然都向外翻着可恶的边。猛一回头,丈夫正得意而示威地看着我,心里那个气呀!
1999年我有幸参加人生伴侣杂志社在香港召开的笔会。会余,我和一位女友在繁华的弥敦道上流连忘返,在这个素有“购物天堂”美誉的都市里,我阮囊羞涩,没舍得为自己买一块手帕,却毫不犹豫地为丈夫买了一双原价500多港币(当然打了折)的大头皮鞋。塞进我小小的旅行箱就占了三分之一的地方,那叫沉啊。我就拎着这双“巨无霸”皮鞋飞泰国,转澳门,去深圳,到广州,最终回到北京,历时月余,一路上都在被自己的善良和无私感动着,并且无数次设想着丈夫惊喜又感动的表情。及至我献宝似的捧出这双历尽艰辛的鞋,丈夫的满脸不屑和口出狂言差点让我闭过气去:“谁穿它呀,这是工地上做粗活的民工穿的鞋!”天知道素来呆板的他这会儿想像力怎么这么强,这鞋怎么就成“民工鞋”了?他仍然捏着银子要买鞋。在北辰商场,当看到和我那双样式相仿但质量差很多的鞋都标价500—1000元时,他这才绝口不提“民工”二字了,但鞋仍是试都不试,大方地送给侄儿了。以后每当看到侄儿穿着那鞋一次,心就疼一次:不仅心疼钱,更痛恨他的固执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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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鞋的烦恼还没消除,袜的问题又来了:丈夫的脚“小巧玲珑”,买男式鞋里的最小码还嫌大。冬天他就总是同时穿两双袜子,夏天他一天要换两次,袜子一律是白线袜。于是,浴缸里每天准确无误地躺着两双脏袜子。我不忍脏袜有碍观瞻,日日捂着鼻子洗净。终于洗够了时一气之下买了两打白袜回来,丈夫喜笑颜开:这下好了,我一天想换几次都有得穿了。
丈夫从“头”到“脚”都平等对待,毫不松懈。谈恋爱时,有一回他烫了蓬松的卷发,朋友们笑他“整个一英俊少年”。年龄渐长,他便让他的头发显示出沉稳来,日日借助摩丝从前向后梳理,纹丝不乱。每逢出门,必是比我更快地站到镜前,对着自己的头左抿右拍,直到觉得无一处不妥帖才放心出去。他的同事取笑他:“罗博士,你的头发蚂蚁都爬不上去。”他一点也不脸红:“所以蚂蚁都跑到你们头上做窝去了。”每月不等到头发长长,他就早早去了理发店。我调侃他:“小姐洗头别有一番好滋味吧?”他倒答得坦然:“给我理发的是小伙子不是什么小姐。”甭管怎么说,我就是对他这一丝不乱的头发很不耐烦。后来他也急了,忽一日下班回来,他站在门外,骇得我半天不敢开门:那一头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既不是板寸也不是光脑袋的那种“二头儿”,圆圆的脑袋,戴着圆圆的小眼镜再加上八字胡须,活脱脱一个小日本鬼子模样。我顿时后悔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等模样还不如蚂蚁爬不上去的好。他则得意洋洋地说:“要不是怕门卫不让我进,我干脆理成个秃瓢儿。”丈夫单位是中央直属的科研部门,进出都是大知识分子,仪表都是一派儒雅,他现在这副模样混在其中,生生就是一个另类打扮,他还嫌不够要理成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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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段日子丈夫有点悔改表现,那是在他读博士的时候,一则校园学生都崇拜朴素;二则学业压力实在太重;三则也是过分清贫。丈夫不再讲究,让他洗澡才洗澡,让他换衣才换衣,袜么,白的黑的旧的破的给什么穿什么。我正窃喜于教育的无所不能时,丈夫终于等到了一个补偿自己的机会:去韩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为期不过一周,他却趁我不在家大肆购买,仅白衬衣就一下买了好几件,共花三千多块钱。别人出国赚一点,他却倒贴。我翻出票据严阵以待:铁证在此,岂敢抵赖?
丈夫回来,还没等我发问呢,他倒先叫起屈来:“每天吃饭,我都是活受罪。”原来,在韩国进餐时,须脱鞋盘腿打坐。他脚出汗,虽然每天洗脚换袜,但仍有异味,弄得他每次吃饭便如坐针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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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早已忘了自己所为何来,真心地为他难堪起来:“吃饭前,你赶紧回房间换上干净袜子不行?”“每天都是从会场直接去餐厅,哪顾得上?我带的袜子也不够,还好我的衬衣足够换洗。”我赶紧三缄其口,心下在想:下次去日本,一定记得给他多装几双袜子。
也是这一次,丈夫破天荒地给我买了些女人的小玩意:两个发卡,一串项链和一只手镯。虽不值几个钱,但项链和手镯是石头做的,洁白晶莹,正如丈夫这人,朴拙而清澈。
时间长了,不再干涉他,渐渐他就穿出自己的风格来。在外听了赞美之词,回来就灌我的“迷魂汤”:“别人都说是你把我打扮得好哩。”
也是近墨者黑,公共场所再见到男士衣冠不整,便有点腹诽,认同丈夫的观点:衣着整洁,是自尊,也是尊重别人。
丈夫如此爱美,逼得我这“黄脸婆”也不敢过于邋遢,再忙再累,日日必得把家和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和同样光鲜的丈夫出门,常让别的夫妻侧目,和我们熟悉的就把羡慕说出口:“你们总这样年轻。”我们相视一笑,我便忘却他因为爱美附加给我的种种辛劳。想起婚后分离的每次相聚,丈夫进得门来,总是从头到脚洗得清清爽爽,才揽我入怀。他的理由很简单:“有这么美的老婆,我必得提着劲才配得上啊!”此时,觉得“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实在有些偏狭,男也为悦己者容,丈夫爱美,就是对爱的另一种诠释:珍爱自己,便是珍爱家人,珍爱这份平凡的生活。
今夜,我在电脑上敲完此稿,丈夫等着我小别后的缠绵,拥我入怀,一会儿又轻轻推开我,向卫生间走去。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怕他的烟味破坏了浪漫情调,他去刷牙,然后用希希爽口液漱口。
我大叹:丈夫的“臭美”真是无所不在呀!, 百拇医药(罗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