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健康快讯 > 正文
编号:174858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19日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本报昨天刊出的《我给了医生百万回扣》的专题报道引起广东省卫生厅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卫生厅黄庆道厅长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将严查此事,同时强调医药代表是行贿者,理应受到处罚。昨天,广东省卫生厅厅长黄庆道在看了本报关于“医生拿百万回扣”的报道后,非常重视,立即指示纠风办负责人介入此事,查个水落石出。省卫生厅纠风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只要本报报道的内容属实,省卫生厅在认真调查后将会对相关人员予以严厉查处,无论是主管院长还是普通医生,无一例外。

    黄庆道厅长说,医生拿回扣严重损坏了医生的声誉,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处分,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说明医生拿回扣属违法行为,省卫生厅在执行方面是严格、认真的。但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在指责医生拿回扣的时候常常忽略了医药代表是在行贿。抓医生回扣问题,还得抓源头,那就是行贿方————医药代表,放弃任何一方单一地看待这个问题都难以真正地解决问题。

    省卫生厅纠风办的负责人指出,医生拿回扣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药品的虚高定价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药品的经销行为也需要规范,在立法对医生收贿予以处分,甚至以受贿罪论处的情况下,也应对行贿的医药代表进行处罚,只有物价、卫生、药监、工商等多个部门倾力合作,才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