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学视野中的伦理
现代医学视野中的伦理是来自两个方向的理论交汇构成的系统。一方面是丰富的人类伦理遗产积累所构成的伦理思想和理论,这些理论构成认识前提。另一方面是现代生物医学的发展提出的新道德问题所引发的伦理认识和思考,与这些认识相联系的一系列医学(生命)伦理道德规范的产生,逐步为社会和科学共同体认可接受后,构成新的理论和思想的积累。
新的医学伦理形态总是扬弃地保留传统和建立新的伦理理论体系。现代生命伦理学不仅包含传统医学伦理对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把这种要求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同是对医生从医行为作道德上的规范和要求,相对于传统医学道德强调医生对患者献爱心、尽责任而言,生命伦理学则强调义务论、公益论和价值论的统一;同是捍卫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学目的,纳入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的统一理论后,传统的生命神圣论被生命伦理学赋予了一定的条件。更重要的在于,生命伦理学直接触及现代生物医学技术引发的一系列道德问题,把伦理对医学的作用由规范医学主体行为的单一伦理模式,发展成为直接参与医学发展特别是新技术应用的决策因素,使被规范的主体不再是从一般的道德意义上衡量行为的善恶与否,而是对是否应该在医学某一领域采用新技术作道德的判断,达到与医学的完美结合。
, 百拇医药
现代医学视野中的伦理是多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系统。首先,研究任何具体的医学伦理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道德哲学的思考。医学伦理作为应用伦理学,无论怎样创新理论和更新观念,完全脱离一般伦理学的研究规律和方法,就无法使医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哲学、伦理学的学科共同体。医学伦理问题研究要最大限度地成为学科共同体可以理解和把握的理论,并能最大限度地指导医学伦理实践。
其次,规范伦理层面的研究应当是医学视野中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医学科学和技术总是强行突破原有伦理规范按照自身的规律向前发展,现代医学伦理就必须建立适应生物医学发展的道德规范体系,以应对现代生物医学发展对传统道德的冲击。自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生命伦理学,已经形成不少有价值的伦理思想和理论,生命伦理学针对医学不同领域的许多道德问题已经形成和确立了一系列的规范。如安乐死处置上的知情同意原则;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上的自愿原则;慢性病患者生命末期终止复苏时的生命质量原则,等等。尽管许多规范尚在讨论之中,但作为法律的辅助手段,在许多生命伦理个案的处理上发挥了无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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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生命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道德规范“长入”现代医学的有效机制问题。现代医学对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反应速度和由此形成的发展速度,使伦理的应变总会出现滞后。这虽然符合科学道德发展的规律,但是包括现代医学在内的整个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道德保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现代伦理有效和快速地渗透到科学技术中去的问题就变得十分关键。这是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或者说是现代医学怎样有效地接纳医学伦理的首要问题。
最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在现代不能是孤立的、孤芳自赏式的,要与其他相关学科结合,充分吸纳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现代生物医学的发展引发的伦理、法律和其他方面的社会问题极为宽泛,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可以从不同视角研究关注或者与医学形成交缘关系而发展为新的学科。尽管这些学科对医学的关注点有所不同,但是不少问题具有共性,每个学科从自身角度所进行的研究与考察,都会提供其他学科按自己的认识方式不能获得的信息,而这些信
息会对本学科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如医学社会学、健康社会学等学科所提供的大量社会医学统计和分析结果,可以构成医学伦理分析的翔实材料;医学法学对诸多医学现象的法学界定和对某些个案的法律判决,可以成为对同类伦理现象进行道德规范研究的参考依据。, 百拇医药
新的医学伦理形态总是扬弃地保留传统和建立新的伦理理论体系。现代生命伦理学不仅包含传统医学伦理对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把这种要求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同是对医生从医行为作道德上的规范和要求,相对于传统医学道德强调医生对患者献爱心、尽责任而言,生命伦理学则强调义务论、公益论和价值论的统一;同是捍卫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学目的,纳入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的统一理论后,传统的生命神圣论被生命伦理学赋予了一定的条件。更重要的在于,生命伦理学直接触及现代生物医学技术引发的一系列道德问题,把伦理对医学的作用由规范医学主体行为的单一伦理模式,发展成为直接参与医学发展特别是新技术应用的决策因素,使被规范的主体不再是从一般的道德意义上衡量行为的善恶与否,而是对是否应该在医学某一领域采用新技术作道德的判断,达到与医学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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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学视野中的伦理是多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系统。首先,研究任何具体的医学伦理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道德哲学的思考。医学伦理作为应用伦理学,无论怎样创新理论和更新观念,完全脱离一般伦理学的研究规律和方法,就无法使医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哲学、伦理学的学科共同体。医学伦理问题研究要最大限度地成为学科共同体可以理解和把握的理论,并能最大限度地指导医学伦理实践。
其次,规范伦理层面的研究应当是医学视野中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医学科学和技术总是强行突破原有伦理规范按照自身的规律向前发展,现代医学伦理就必须建立适应生物医学发展的道德规范体系,以应对现代生物医学发展对传统道德的冲击。自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生命伦理学,已经形成不少有价值的伦理思想和理论,生命伦理学针对医学不同领域的许多道德问题已经形成和确立了一系列的规范。如安乐死处置上的知情同意原则;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上的自愿原则;慢性病患者生命末期终止复苏时的生命质量原则,等等。尽管许多规范尚在讨论之中,但作为法律的辅助手段,在许多生命伦理个案的处理上发挥了无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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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生命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道德规范“长入”现代医学的有效机制问题。现代医学对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反应速度和由此形成的发展速度,使伦理的应变总会出现滞后。这虽然符合科学道德发展的规律,但是包括现代医学在内的整个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道德保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现代伦理有效和快速地渗透到科学技术中去的问题就变得十分关键。这是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或者说是现代医学怎样有效地接纳医学伦理的首要问题。
最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在现代不能是孤立的、孤芳自赏式的,要与其他相关学科结合,充分吸纳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现代生物医学的发展引发的伦理、法律和其他方面的社会问题极为宽泛,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可以从不同视角研究关注或者与医学形成交缘关系而发展为新的学科。尽管这些学科对医学的关注点有所不同,但是不少问题具有共性,每个学科从自身角度所进行的研究与考察,都会提供其他学科按自己的认识方式不能获得的信息,而这些信
息会对本学科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如医学社会学、健康社会学等学科所提供的大量社会医学统计和分析结果,可以构成医学伦理分析的翔实材料;医学法学对诸多医学现象的法学界定和对某些个案的法律判决,可以成为对同类伦理现象进行道德规范研究的参考依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