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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医疗机构行为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5日 中国金药网
     湖北省卫生厅日前出台了《湖北省医疗机构行为规范》,要求各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

    规范包括如下内容: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实行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和门诊查询制度,凡对医疗收费有异议的,7天内必须妥善处理;不得使用不必要的诊断手段,不向患者推荐或销售药品、商品、保健品,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患者的“红包”,不得利用开处方、检查等牟取不正当利益;进药渠道要规范,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进药;原则上每个“专家门诊”每半天不得接待超过20位患者;检验出具报告不得超时;平均住院时间不得多于16天;住院医师每天查房至少两次;让患者明白就医,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的应注意事项。(新华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