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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2日 国医网
     中国加入WTO后,医疗服务市场将发生哪些变化?记者今天获悉,医疗服务市场维持现有的开放范围和承诺,合资医疗机构外资可控股,健康保险市场3年内开放。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详细解释了开放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和保险市场。他说,服务贸易提供有4种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在医疗服务领域,这4种方式的服务均存在,并以后两种为主。

    跨境交付,使患者有机会通过交互式音频、可视、数字通讯等媒体向他国医师购买咨询服务,同时也使医师间实现国际交互咨询服务,例如通过互联网进行医疗咨询、诊断、治疗和医学教育。在《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中明确表示,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没有限制”。

    作为主要服务形式之一的商业存在,是指国外法人或自然人与中方合资或合作设立并经营的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商业存在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有限制。王陇德说,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允许外资比例不超过70%。根据中国的实际需要,有数量限制。合营医院或诊所中,医生和医务人员的大多数应为中国公民。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去年11月,经卫生部批准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有38所,门诊部等各类医疗机构139所。

    在自然人流动方面,我国规定允许具有外国颁发的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我国卫生部许可后,在中国提供短期医疗服务,时间为6个月,并可延长至1年。在国民待遇方面也有相应限制。

    医疗保险涉及寿险和健康险。自加入之日起,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等地提供服务,两年内,开放服务的城市扩大到北京、成都等10个城市。3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据了解,由于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并不认为卫生服务应该包括在WTO贸易开放的服务领域内。中国目前医疗市场开放范围和力度已经很大,王陇德说,根据世贸组织规定,以后医疗服务市场的开放,只可更进一步,而不能在此基础上后退。(记者 蓝燕) (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