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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客商共建“华中药谷”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7日
黄冈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客商共建“华中药谷”

     新华社信息,湖北黄冈市近日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客商和优秀人才来黄冈投资办厂,共建“华中药谷”,大力发展现代中药产业。

    政策规定,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有序、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允许农民、私营业主和企业到农村租赁土地从事药材种植;凡种植大户,特产税和农业税只交一项,不重复计征,对种植规模在10亩以上的大户,头三年减半征收特产税;对进入蕲州药市的固定药商,第一年免收摊位费,三年内减半征收营业税,在黄冈境内开办地产药店、中药超市的,可比照享受蕲州药市的优惠待遇;对外地来黄冈投资兴办高科技中药企业的,可实行优惠地租或零地租,放宽注册资金限制;对实施租赁、兼并的企业可以实行零地租、零资产出让闲置资产;对有突出贡献的药材大户、引进资金的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给予重奖。

    另外,在引进人才方面,黄冈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技术和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投资、分配的政策,鼓励高新技术成果持有者将其成果作为投资股本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60%,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对成果转换有重要贡献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外地科技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来黄冈“华中药谷”实施转化的,经批准可优先获得科技经费资助和资金支持;在黄冈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华中药谷创业园”和中医药创业服务中心,为中医药科技人员进入中心进行研发提供支持和“孵化”服务。,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