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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0016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4日 上海中医药报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我国传统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热门话题。然而,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药知识产权当前在我国正面临着大规模流失的险境。值得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立法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贵州省是全国重点中药材生产的四大主要产区之一。据普查资料显示,全省已知的中药资源种类有4290种,蕴藏量在6500万吨以上。在全国统一普查的363个重点品种中,该省就有326种。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名贵药材种植基地有数十个之多。另外还有苗、布依、土家族等少数民族药品及大量民间单方和验方。全省医药工业产值已由1990年的1.38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33亿元,其中中药工业产值达26.4亿元。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贵州中药业总体状况仍处于全国较低水平,资源开发禾佣率低,中药知识产权面临大规模流失的险境在贵州省尤为严重。据悉—,当前仅针对该省苗族著名的感冒良药“观音草”,就有韩国等多家公司采用高科技仪器进行分析研究,试图解析出其有效的分子式组成,然后注册药物专利为其所用。

    近年来,人们受回归自然、绿色消费意识的影响,天然药物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正不断提升,为抢占国际中草药市场,各国尤其是韩国、日本等竟相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中药。而我国大部分中医药企事业单位,却因缺乏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管理专业人才和研究资金等原因,使得我国大量历代本草著作和不少老中医的诊治经验难以得到有效的知识产权和法律保护。同时,民间大量在长期中医临床中行之有效的中药秘方、偏方,由于内地科学研究与解析分离技术水准太差,至今仍以非处方、草药形态流传,给外商搜罗研究,甚至抢先申报专利创造了条件。随着我国医药市场逐步对外开放,据了解,现在已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种天然药物在我国登记注册。除了以上原因造成我国中药知识产权流失外,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也存在着认识误区,认为只要向中央或地方政府申请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资格,就完成了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上,这种行政保护方法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法律保护手段,当通过行政保护方法而获得的权益与法律意义上的专利权益相冲突是法律所确认的权益才是最终的合法权益。

    专家认为,我国中药要全面进人国际市场,必须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实现中药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大力加强中药知识产权的研究和保护。否则,我国的中药产业将成为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就会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其后果就不堪设想, http://www.100md.com(言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