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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770
新计生法(全文)今实施公民节育措施享知情权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2日 医业网
新计生法(全文)今实施公民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新网2002年9月1日北京讯:为了避免以前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将于九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公民可以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做出相关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所谓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是指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效果、优缺点和适应对象,使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包括避孕方法情况、本地提供服务的情况、育龄群众自身情况等),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做出相关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但有关人士同时也指出,知情选择并不等于“自由选择”。知情选择要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不仅本身要做到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为育龄群众提供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同时还要首先帮助群众充分了解现行各种避孕和生殖保健方法的安全性、有效性、禁忌症、适应症、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使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此外,“计生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而这些免费服务的经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由各级政府予以解决,或者通过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的避孕节育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迸发症的诊治等。

    该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家庭应得的奖励政策。凡是晚婚晚育的公民将获得延长婚假和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的具体天数是:放置宫内节育器休2天,取节育器休1天,输精管绝育术休7天,单纯输卵管绝育术休21天等,此外地方人民政府还可以给予物质奖励。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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