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编号:204884
苏州:医疗废物要进“集中营”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11日 人民健康网
     本报讯 9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公用局联合发文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严防病原体对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市民健康。

    据了解,从本月20日起,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废弃物将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控,医院临床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处置资质、相应经营地域范围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焚烧处置。进“集中营”的医院临床危险废物包括:传染性废物;已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塑料用品;废敷料和其他沾有血液等人体废液的废物;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化验残余物;药物性废弃物和其他相关的危险废物。(记者姚萍娟 通讯员钱峻)

    《江南时报》 (2002年09月11日第六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