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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5日
有人曾把婚姻分为四种:可恶的婚姻、可忍的婚姻、可过的婚姻和可意的婚姻。第一种因为其质量的低劣让人忍无可忍,肯定是要解散的,而最后一种则是一种理想,我们常用一个词来形容:神仙眷属。但这种婚姻就像一见钟情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我们的婚姻,大多是可忍或可过。它当然是不完美的,有缺陷的,让人心酸而无奈的,继续下去不甘心,放弃又有太多的牵绊。它是我们心头的一个刺,隐隐地痛着,又拔不去。
放弃可恶的婚姻能轻易为自己找到足够的理由,并因此获得勇气。但放弃可过、可忍的婚姻 ......
放弃可恶的婚姻能轻易为自己找到足够的理由,并因此获得勇气。但放弃可过、可忍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