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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实施 大多数患者仍一知半解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0月15日 国医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据广东省医学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介绍说,从目前已接到的大量市民相关咨询来看,患者在求医看病过程中该怎样利用新条例的规定,充分、合理、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等存在一知半解,比如一些需暴露隐私部位的临床医学实践应充分告知并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病人享有知情同意权,例如:构成对肉体侵袭性伤害的治疗方法和手段;需要患者承担痛苦的检查项目;使用药物的毒副作用和个体素质反应差异性;需要患者暴露隐私部位;从事医学科研和教学活动的;需要对患者实施行为限制的。患者应当就医疗行为的侵袭范围、程度以及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向医生进行具体的咨询,充分沟通后,结合自己的身体状况自主作出决定。 (记者盘和林,通讯员广卫)

    来源:信息时报, http://www.100md.com(盘和林 广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