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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已进入征求专家意见阶段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18日 医业网
     中新网2002年11月18日讯:《中国青年报》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国际动物福利与立法研讨会”上获悉:中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改工作,从上周起已经进入到修改稿初稿征求专家意见阶段。这个修改稿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增加了生物安全和动物福利两个章节。'j, http://www.100md.com

    据了解,将动物福利内容正式写入中国动物相关法案还是首次。'j, http://www.100md.com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副秘书长贺争鸣研究员承担该条例修改稿“动物福利”一章内容的起草。'j, http://www.100md.com

    他介绍:十几年前制定的中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并没有动物福利的内容,只是要求要爱护动物,不能虐待动物。当时国内研究论文拿到国际上去发表,也只需提供实验动物的合格证明。但现在随着国际上对动物保护的重视,国内研究论文再到国际上发表,不仅要提供实验动物的合格证明,还要提供动物伦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j, http://www.100md.com

    这就使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改中增加动物福利方面的条款成了必须考虑的问题,否则在今后的国际交流中就要受到局限。'j, http://www.100md.com

    贺研究员说,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了动物福利方面的法案。2000年欧共体的十几个国家还提出,在化妆品的研制中禁止用动物做实验,未注明“非动物实验”的化妆品不能在这些国家销售。保护动物、为动物福利立法,已经成了一种国际趋势。'j, http://www.100md.com

    据了解,《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改稿中准备增加的动物福利条款包括:从事实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动物,禁止伤害、虐待动物;在符合科学原则的情况下,开展动物替代方法研究;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给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不安、痛苦和伤害;实验结束后采取最少痛苦的方法处置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