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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4日 国医网
     今年五月,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紧接着,由卫生部牵头、八部委携手的“专项整治有毒有害化学品”拉开战幕。到目前,该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关人士指出,集中整治是推动全面执法的一种有效手段,关键要——

    专项整治成果显著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每个人拥有的两项最基本的权利,而职业中毒危害无疑是对这两项权利的严重侵犯。近些年来,以有毒有害化学品为“主角”的职业病危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去年10月,《职业病防治法》颁行,据说这部法律从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到最后审议通过,只用了短短的4个月。今年5月出台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也仅仅1个月左右,如此高的效率,显示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极大关注和最有力的维护。

    怎样让这些“年轻”的法律法规,迅速形成法制威慑?自今年5月持续展开的“全国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整治”,为其唱响了高亢的前奏曲。最近,该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媒体通报,全国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数据表明,全国27个省市共检查、整顿了近5万家相关企业,1/4的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均依

    法受到行政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停业整顿及取缔等处理。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严惩,如震惊国人的河北“白沟”农民工重大苯中毒事件,有21人涉嫌劳动安全事故罪,其中1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1人,5人取保候审,2人在逃正在缉拿归案。法制的力量,鼓舞了劳动者依法保护权益的信心。

    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职业病是人为疾病,控制它的关键在于管理,在于法律。据了解,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框架已经形成,依法管理职业病也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但如果期望通过自觉有序执法控制职业病,依然面对重重困难。最突出的问题有: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业,在我国数量非常多;多数企业规模小,条件简陋,流动性强;人们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淡漠,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比较严重……

    卫生部法监司副司长苏志介绍,专项整治是推动依法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但不能老整顿,整治要与提高相结合,整治过后,应逐步建立起一套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长效管理机制。他说,企业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主体,今后一段时间,政府部门除了加大对企业依法监督的整治力度外,帮助中小企业制定发展策略,完善制度,进行标本兼治,十分重要。眼下卫生部正在制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指南”,旨在为企业提供具体服务。

    苏志强调,目前,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的胶粘剂,是导致职业中毒的重要源头,完善胶粘剂市场准入制度,整顿、规范胶粘剂生产经营市场,是保证整治成果的关键。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大力开发适宜技术,强力推广应用,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