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十三难曰:
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
。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
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
色白,其脉浮濇而短;色黑,其脉沉濡而滑。
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
脉濇尺之皮肤亦濇,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五脏各有色臭味声液,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
假令色青,其脉浮濇而短,或大而缓为相胜。
浮大而散,或小而滑为相生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
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注解:(1)灵枢第四篇曰:
“见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知其处,
命曰工。色脉形肉不得相失也。
色青者其脉弦,赤者其脉钩,黄者其脉代,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
。
见其色而不得其脉,谓色脉之不相得也,色脉既不相得,看得何脉,
得相胜之脉即死,得相生之脉病即自已。”(已,愈也,参,合也。
)
(2)A.色脉当参相应,夫如是则见其色,得其脉矣。
(3)A.灵枢第四篇:
1)黄帝曰:“色已定,别之奈何?”
岐伯曰:“调其之缓急大小清濇,肉之坚脆,而变定矣。”
2)黄帝曰:“调之奈何”?
岐伯答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小尺之
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脉濇尺之皮肤亦濇,凡此变者,有微有甚,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
。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
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下工十全六
。”
○此通上文,所谓色脉形肉不相失也。
(4)A.若之为言或也,举色青为例,以明相胜相生也。
1)青者肝之色,浮濇而短,肺脉也,为金克木,大而缓,脾脉也,
为木克土,此相胜也。
2)浮大而散,心脉也,为木生火。小而滑,肾脉也,为水生木,此
相生也。此所谓得相胜之脉即死,得相生之脉病即自已也。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