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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串子案”医院一审判赔被告52万余元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3日 医业网
     中新网2002年12月20日讯:12月18日,轰动全国的吉林通化“串子案”一审宣判。通化市人民医院被判给付诸原告52万余元人民币。这与诸原告提出的总计362万元的索赔金额相距悬殊,几位原告表示将要上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981年10月29日,宫克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按医院规定,新生儿由院方医护人员在婴儿室看护三日。三日后,医院将一男孩交给宫克。赵盛强、宫克夫妇为孩子取名赵达,并抚养至今。2001年4月,于吉林大学读书的赵达参加义务献血,验出血型为AB型,这表明其与赵盛强、宫克并无血缘关系。

    赵家夫妇经多方寻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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