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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8270
卫生支农成为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月8日 国医网
     ■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医生晋升职称前必须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出台《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地(市)级以下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把卫生支农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对口

    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意见》指出,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地区的经济负担。要特别重视对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养、学科建设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完善,提高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可采取分期分批、定期轮换的办法,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兼职,进行讲学和技术指导,举办专业培训班,开展技术协作;接受受援单位人员进修,并减收或免收进修费;将适宜设备无偿赠送给受援单位等。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双向转诊的业务协作关系。

    《意见》提出,地(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服务方式可采取定期轮换,或参加巡回医疗服务等形式。政府组织的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活动所需经费由派出地区的同级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相应措施,吸引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城市富余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