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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卷西医目录--北洋政府时期医学教育
http://www.100md.com 《中医历史》
第二节北洋政府时期医学教育,一、医学教育制度的建立,二、公私立医学校及教会医学校的创办,三、洛克菲勒基金会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医学教育


    

一、医学教育制度的建立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不久教育部颁布了一些改革教育的决议和法令,废除封建教育,建立近代教育体系。1912年10月,教育部公布《大学令》〔壬子学制),1913年经修改后称“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医科分医学、药学二门,其修业年限,医学预科一年,本科四年;药学预科一年,本科三年。该学制一直执行到1922年“壬戍学制”公布为止。但这个新学制未包括中医教育,遭到中医界的反对。1915年9月北洋政府又公布高等文官考试命令,凡在国内外高等学校修习各项专门学科三年以上毕业,并获得文凭者,皆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一、二、三、四等。报考医科的第二试为基础医学,第三试为临床医学。报考药科的第二试为物理、化学、调剂学、生药学、制药学等科目,第三试则为各科的实际操作。1922年11月,北洋政府公布新学制(即《壬戍学制》)规定:大学分为4个层次:1、大学:可设多科或单科,取消预科,学制4~6年,并规定医科至少5年;2、专科学校:学制3年,如超过3年,待遇与大学同;3、大学和专科学校可设立专修科,年限不定;4、大学院(即研究生院):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限不定。1924年2月公布《国立大学条例》,规定国立大学修业年限为4~6年,选科制,考试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大学院毕业授予学位。北洋政府期间颁布的学制、章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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