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移植脑死亡者器官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最近开展了一例特殊的肾移植手术,将一名脑死亡者的肾脏移植到两位尿毒症患者体内,这是我国首例由脑死亡者捐献器官的移植手术。
这名脑死亡者是一位外省市到沪的打工者,因为意外事故受重伤,虽经全力抢救,终未能摆脱厄运。两天后,医生确诊他已脑死亡。家属得知脑死亡者继续抢救无效时,主动提出将遗体无偿捐献给长征医院。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上对“死亡”的标准没有明确界定,一直沿用传统观念,心脏停止跳动就算是死亡,即“心死亡”。在医学上,死亡还有一种形式为“脑死亡” ,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随着与国际医学界的不断交流,“脑死亡”的概念也逐渐被国内许多人所认同,但真正付诸实施还有较多的争议和很大压力。
长征医院在国内第一个大胆地宣布改变传统观念,由神经内科和脑外科的专家组成了小组,对这位打工者进行会诊,最后确定他已经“脑死亡”,具备了脑电图呈平直线,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的反射、角膜反射、垂直眼球运动全部消失等“脑死亡”特征。医生果断地决定手术,将死者的两个肾脏分别移植到上海和江苏的两名尿毒症患者体内,目前这两位患者术后状况良好。
我国肾移植专家、长征医院闵志廉教授认为:从医学角度来说,呼吸没有了可以用呼吸机代替,心脏停止跳动可以通过按摩和药物来恢复跳动,而死亡的脑神经细胞是不可逆的,复活的机会几乎为零。脑神经一旦死亡,其他抢救措施都是徒劳的。而“脑死亡”观念的确立,对于器官移植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移植的器官从供体上取下的时间距离供体停止呼吸和体内循环的时间越短越好,如果在供体还留有血压的时候取出,效果最为理想,相反,时间越长器官移植后的成活率越低,甚至为零。因此,采用脑死亡者器官进行的移植手术效果最佳。
据资料显示,我国器官移植的活体器官严重缺乏,就肾脏移植而言,每年约有15万名尿毒症患者需要移植,而有幸能接受手术的患者仅占总数的2%。, http://www.100md.com
这名脑死亡者是一位外省市到沪的打工者,因为意外事故受重伤,虽经全力抢救,终未能摆脱厄运。两天后,医生确诊他已脑死亡。家属得知脑死亡者继续抢救无效时,主动提出将遗体无偿捐献给长征医院。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上对“死亡”的标准没有明确界定,一直沿用传统观念,心脏停止跳动就算是死亡,即“心死亡”。在医学上,死亡还有一种形式为“脑死亡” ,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随着与国际医学界的不断交流,“脑死亡”的概念也逐渐被国内许多人所认同,但真正付诸实施还有较多的争议和很大压力。
长征医院在国内第一个大胆地宣布改变传统观念,由神经内科和脑外科的专家组成了小组,对这位打工者进行会诊,最后确定他已经“脑死亡”,具备了脑电图呈平直线,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的反射、角膜反射、垂直眼球运动全部消失等“脑死亡”特征。医生果断地决定手术,将死者的两个肾脏分别移植到上海和江苏的两名尿毒症患者体内,目前这两位患者术后状况良好。
我国肾移植专家、长征医院闵志廉教授认为:从医学角度来说,呼吸没有了可以用呼吸机代替,心脏停止跳动可以通过按摩和药物来恢复跳动,而死亡的脑神经细胞是不可逆的,复活的机会几乎为零。脑神经一旦死亡,其他抢救措施都是徒劳的。而“脑死亡”观念的确立,对于器官移植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移植的器官从供体上取下的时间距离供体停止呼吸和体内循环的时间越短越好,如果在供体还留有血压的时候取出,效果最为理想,相反,时间越长器官移植后的成活率越低,甚至为零。因此,采用脑死亡者器官进行的移植手术效果最佳。
据资料显示,我国器官移植的活体器官严重缺乏,就肾脏移植而言,每年约有15万名尿毒症患者需要移植,而有幸能接受手术的患者仅占总数的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