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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从荷兰、爱尔兰输入偶蹄动物及产品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王立彬)农业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发出公告,宣布自即日起禁止从荷兰、爱尔兰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公告说,鉴于3月21日、22日,荷兰、爱尔兰相继发生了口蹄疫,为防止这种疾病传入我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荷兰、爱尔兰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已运抵我国口岸的荷兰、爱尔兰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上述两国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车辆,如发现有来自荷兰、爱尔兰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上述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无害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凡截获走私入境的来自荷兰、爱尔兰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就近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销毁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处理。

    公告要求各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验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新华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