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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旅行防失窃全攻略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编辑:sweety

    护照

    1、一旦遗失,向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备并申请再发。

    2、必要有护照号与发给年月日。

    3、再发时需要脸部照片。

    4、把护照号码与发给年月日记下,连同脸部照片与护照分开保存。

    现金

    1、向警局及饭店报备。

    2、寻回的机率不大。

    3、勿在别人面前露出现金、旅行支票、信用卡、钱包等。

    4、除非必要勿随身摧带太多现金、旅行支票,应寄存於饭店的保险柜。

    5、别以为旅行支票就放心,勿轻易签字。

    旅行支票

    1、向旅行支票的发行银行分行报备并办理支票止付手续及申请再发。

    2、只有在旅行支票的一边签字的情形才能再发(需要结汇申请书的存根)。

    3、除非必要勿随身摧带太多现金、旅行支票,应寄存於饭店的保险柜。

    信用卡

    1、向信用卡发行公司报备办理止付手续及申请再发。

    2、再发所需天数视信用卡公司而定。

    贵重品

    1、投保附携带品特约之海外旅行保险的人,可向保险公司或代理商报备并出示保险证办理规定的手续。

    2、一定要出示保险证。

    3、不用时勿放在房间,应寄存於保险柜.照相时尽量请同伴或导游帮忙。

    摘自《羊城晚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