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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470
江西规定健康公民三年献一次血
http://www.100md.com 2000年5月13日 家庭医生医疗保健网
     为了抓好无偿献血工作,江西省政府最近作出规定,今后健康公民每三年要献一次血。

    据此,江西省各单位、街道每年要安排职工、居民总数的10%献血,健康公民三年要献一次血,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献血一到二次。公民献血前,采血机构免费为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合格者发给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公民一次献血量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献血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本省献血的公民有优先用血的权利,自献血之日起30日后至4年以内用血的,可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超过4年的按等量免费用血。献血人家庭成员(指公民的配偶、子女、父母)用血可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后血液复检不合格者,其用血按献血等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满1000毫升以上者,可终生享受无限量用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