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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679
隆胸的代价
http://www.100md.com 2000年6月7日 健康报
     1999年9月20日晚10时许,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鸿华大厦C座突然冲出一老一少两名男子,他们抬着一名衣衫不整的少妇,急急忙忙直奔百米开外的红十字会海秀门诊部。不一会儿,只见一部“120”救护车嘎然停在该门诊部门前。没过多久,两部警车也先后呼啸而至,警员当场扣留了那名年长的男子。

    一起非法整形美容致死人命案在这里发生了。

    海口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立即着手对该案展开全面调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私设整形美容诊所。1999年9月13日,少妇杨某到徐某的诊所要求隆胸,并商定手术费为1200元。9月20日下午3时,徐某为杨进行手术前麻醉,并接着为杨进行第一次手术(先作右乳手术)。当徐某再为杨麻醉,准备做第二次手术(左乳)时,杨出现头晕、手脚乱舞、说胡话等不良反应。杨某的丈夫申某见状急切地问徐某。徐某却认为不碍事,过一会

    儿就好,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直到杨某的症状越来越厉害,以至双眼失神,瞳孔扩张,脉搏微弱时,徐某才惊慌起来,急忙将杨送到附近的红十字会海秀门诊部抢救。该门诊部医护人员以人工呼吸、注射强心剂均无效后,才急报“120”急救中心,急救中心医生为杨某做脑电图和心电图后,认定杨某已无法抢救。申某当即打电话报了警。

    2000年2月15日,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为:被告人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私设诊所牟取非法利益,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判处。

    杨某的丈夫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请判令被告人赔偿其损失包括抚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失等共计26.93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在对杨某实施手术过程中使用的麻醉药在临床上发生过敏的情况极少,杨某是因为麻醉药过敏死亡,属于医疗意外,因此对被告人不应适用非法行医罪中“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情况。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适用法律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被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

    4月5日,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布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被告人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118328.50元。

    徐某接受判决书后,认为对其量刑不当,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据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