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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是否有权拒绝男妇产科医生
http://www.100md.com 2000年8月1日 文摘报
     《人民法院报》7月25日刊载文章,就男妇产科医生为女患者治病问题阐述了两种观点。

    王焕平说,前不久,我到一家医院的妇产科就诊,发现有一位男医生对一位年轻女患者诊治后提出要进行检查。女士的表情羞愧无奈,又不敢吱声,悻悻地进入检查室。

    我认为,在对女患者的隐秘处实施诊治前,医院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尊重女患者对医生性别的知悉权与选择权,男医生在违背女患者意愿的情况下实施检查,是对女患者人格权的粗暴侵犯。

    医院应当对女患者的人格尊严予以足够重视,切实采取措施,维护女患者的人格权。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小能说,女患者接受男妇产科医生的检查与治疗,可能会觉得受到了羞辱。但从科学的角度看,应该淡化这种性别差异。我认为,不要过分看重医生的性别,这样会妨碍医学的发展,妨碍人们对职业的选择。

    王小能还说,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医院有义务告知求诊者医生是男是女。若医院主动告知了,这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而不是因为医院有义务这么做。对病人来说,治好病是最关键的,医生的医术水平跟性别无关。

    当然,对于妇产科病人来说,患者的知悉权也包括知悉医生的性别的权利。但知悉权需要自己去行使。在就医时,可以对妇产科的男医生说不,也可以在挂号时就直接要求由女医生看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