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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广告“阵地”划定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23日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局获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公布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的通知》,164家医药专业媒体被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

    据了解,《通知》对刊播处方药的专业媒体给予了明确界定。《通知》指出,医药专业媒体是指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由医药卫生科研教育机构、学术团体等专业部门主办的,以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医药卫生类报刊,不含面向大众的科普刊物。

    对于未被列入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录,而符合医药专业媒体条件的媒体要刊播处方药广告,《通知》要求,可持样刊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国内统一刊号批件原件、广告经营许可证原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确定同意后,交样刊、批准统一刊号批件复印件及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予以审查批准公布。

    《通知》特别强调,大众媒体禁止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中必须注明“仅限医药专业媒体发布”字样。,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