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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专家揭露“百消丹”广告误导消费者伎俩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25日 中国金药网
     家住本市吉安路的患者李女士,近日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乳腺癌晚期。她哀求医生能否动手术挽救她,医生摇头,问她为啥这么晚才来?李女士哭诉道,都是因为上了“百消丹”广告的当!半年前,她发现乳房有肿块,本想来医院看,但见到“百消丹”能治“乳房肿块”的广告,就买了几大盒服用,岂知越吃越严重,直至溃烂流脓发臭,被儿女发现,才送医院,但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危在旦夕了!年逾花甲的中国抗癌协会副理事长、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外科主任沈镇宙教授闻后不禁气愤地拍案而起,痛斥道:“又是一个受害者,百消丹瞎做广告,简直成了乳房肿瘤患者的杀手!”

    “百消丹”的广告量长期排在保健药品广告的前列,强调能主治“乳房肿块”。另在其外包装盒的主治说明中,也称对“乳房肿块”有较好疗效。“这是在严重误导患者!”沈教授说,乳房肿块分恶性与良性,区分这两种性质,只有在医院通过检验才能确定。如果是良性,“百消丹”作为保健药,服后有无作用,我们且不评论,但如果是恶性,“百消丹”有什么凭据称其能治?它混淆恶性与良性的概念,造成对日益增长的乳房恶性肿瘤患者的误导。实际上,“百消丹”的盒内夹有一张纸,在“组方原则与作用机理”内,对其称的“乳房肿块”括弧注明“乳腺小叶增生、囊肿”,这表明“百消丹”也自认为仅对良性肿块“有效”,但它却对此深藏不露,患者购买之前无法见到,买后也难注意。沈教授说,仅在他领衔的肿瘤医院乳腺外科,近年来就已有十几个听信广告宣传,误服“百消丹”,而耽误治疗,对生命形成危害的病例了。

    据“百消丹”生产企业长甲集团华夏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告审批件表明,其在上海地区的广告是经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记者日前采访了该局负责审批广告的副处长许国荣,他承认“百消丹”的广告存在错误,现已通知“华夏公司”上海市场部门停止发布有关“乳房肿块”内容的广告,并取消具有此内容的“百消丹”广告。但许国荣又认为,即使上海取消了“百消丹”的错误广告,该企业在外地照样做,再通过卫星电视、报纸等影响本市,他们没有办法阻止。针对这种情况,肿瘤专家们在呼吁有关监督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查处的同时,也提醒广大患者,治病吃药不能盲目跟着广告走!(摘自新民晚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