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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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学》
第四节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从孕妇尿中提纯所得,供肌注,注射前需作过敏试验。
一、药理作用
作用类似黄体生成素(LH),当卵泡发育到接近成熟时给hCG,可诱发排卵,继续应用可维持黄体功能。如脑垂体功能差,则需先用克罗米芬(氯菧酚胺)或绝经期促性腺激素(hMG)代替促卵泡素(FSH)作用,促卵泡发育成熟,再用hCG,才能达到诱发排卵的目的。
二、临床应用
(一)诱发排卵
1.hCG 轻度垂体与卵巢功能减退者,可单独用hCG,于月经周期第10~12天开始,每日肌注1000~2000IU,共5次。
2.克罗米芬加hCG 克罗米芬于月经第5天开始,每日口服50~100mg,连用5天,停药后约7天,加用hCG2000~5000IU,一次肌注。
3.hMG加hCG 月经第6天起用hMG2支,每日肌注一次,约7~14天。注意观察卵泡成熟程度。一般可在7天后每日查宫颈粘液,若量增多、稀薄、拉丝度良好,即停用hMG,肌注hCG2000~5000IU一次。可用B超监测卵发育及成熟程度。
(二)补充黄体功能不足
月经周期第16天(基础体温上升3天后)开始肌注hCG1000~2000IU,每日或隔日一次,共5~6天。
最近修改时间:99-12-06 9:04 刘小琴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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