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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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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htm

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本品系卡介菌经培育后冻干制成。用于预防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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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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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制造卡介苗的菌种,应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发或经同意。严禁使用通过动物的菌种制造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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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如果采用次代种子批,单批收获培养物的总代数不得超过<12代(包括在马铃薯培养基上培育的代数与在液体苏通培养基上的代数)。

1.3 菌种检定

新收到的菌种或新制备种子批应进行下列检定。

1.3.1 培养特性

卡介菌在苏通培养基上发育良好。培育温度在37~39℃之间。抗酸染色应为抗酸杆菌。在苏通马铃薯培养基上发育的卡介菌应是干皱成团略呈浅黄色。在牛胆汁马铃薯培养基上为浅灰色粘膏状菌苔。在鸡蛋培养基上有突起的皱型和扩散型两类菌落,且带浅黄色。在苏通培养基上卡介菌应浮于表面,为多皱微带黄色的菌膜。

1.3.2 毒力试验

用结素试验(

1.3.3 毒力试验

用结素试验(PPD 100IU)阴性,体重300~400g的同性健康豚鼠6只,于肌内侧皮下各注射1ml菌液(10mg/ml),注射前称体重,注射后每周观察1次注射部位及局部淋巴结的变化。每2周称体重1次。6周时解剖3只,满3个月将另3只豚鼠解剂,检查各脏器应无肉眼可见的结核病变。若有可疑病灶时,应作涂片和组织切片检查,并采取部分病灶磨碎,加少量生理盐水混匀,皮下注射2只豚鼠。若证明系结核病变,该菌种即应废弃。试验经过详细记录备查。若未满3个月试验豚鼠因其他病患死亡应解剖检查,依上法处理。若死亡2只以上应重试。

1.3.4 免疫力试验

用原代种子批以<1/100人份的剂量免疫豚鼠,以<103~<104强毒人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免疫组与对照组动物的病变指数及脾脏毒菌分离数的对数值经统计学处理,应有显著差异。如无条件,可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

1.4 菌种保存

冻干菌种保存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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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菌苗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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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卡介苗制造室必须与其他生物制品部门及实验室分开。所需用具如高压锅、冰箱及玻璃器皿等,均须单独设置并专用。卡介苗制造、包装及保存过程均须避光。

卡介苗制造的工作人员及经常进入卡介苗制造室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X线检查无结核病,且以后每年经X线检查1~2次,可疑者暂不在卡介苗制造室工作,其检查记录必须保存备查。

2.2 制造用培养基

生产用培养基不得含有能使人产生毒性或变态反应的物质。培养基所用的原料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试行标准》规定。

2.3 菌种传代与培养

冻干菌种在苏通马铃薯培养基、胆汁马铃薯培养基以及液体苏通培养基上每传一次为一代。马铃薯培养基上培育的菌种放冰箱保存不超过2个月。用于生产菌苗的培养物的总代数不超过12代。

2.4 原液制造

2.4.1 收集

培养瓶应逐瓶检查,若有污染、湿膜、混浊等情况应废弃。收集菌膜压干,移入盛有不锈钢珠瓶内,钢珠与菌体的比例应根据研磨机转速控制在一适宜的范围,并尽可能在低温下研磨。加入适量无致敏原保护液稀释成一定浓度的原液。

2.4.2 稀释

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发给的冻干卡介苗参考比浊标准,以分光光度法或其他适宜方法测定原液浓度,用保护液将原液稀释成<1.0

2.4.3 纯菌试验

用于制造卡介苗的培养物、原液、以及稀释后的菌苗均应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抽样做纯菌试验。

2.5 菌苗分批

用同一代菌种同时制造的菌苗为1批,稀释为数瓶者,按瓶分亚批。

2.6 分装

分装过程中勿使苗混合均匀。每<10人份卡介苗应为<0.5±<0.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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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冻干

菌苗原液分装后应立即进行冻干。干燥完毕后立即进行真空封口。亦可充氮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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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品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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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物理化学检查

冻干卡介苗应为白色疏松体或粉末状。加入稀释液后,应于3分钟内完全溶解成均匀悬液。残余水分不应超过3%。包装前应每支安瓿检查真空,不合格的安瓿应废弃。

4.2 鉴别试验

每批菌苗须做涂片检查,抗酸染色应是抗酸杆菌。

4.3 纯菌试验

每亚批菌苗抽样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4.4 活菌计数

同一代菌种制造的各批冻干卡介苗应抽<1批做干前活菌计数。同一批菌种制造的各亚批菌苗均应做干后活菌计数,抽安瓿<5支稀释混合。冻干菌苗活菌数应在100万/mg以上。可与热稳定性试验同时进行。

4.5 热稳定性试验

取冻干后菌苗放置37℃28天进行加速失活试验,测定活菌数,与4℃保存的同一批菌苗同时进行比较,计算降低的百分离。加温放置制品的活菌数应不少于冷藏菌苗的2%,但不得低于20万/mg。此试验可与参考菌苗同时进行(参考菌苗加入试验的目的为检查培养基的质量)。每一机柜冻干菌勒应抽样进行此项试验。

4.6 安全试验

同一代菌种生产的各批冻干卡介苗应抽1个亚批做安全试验。用结素试验(PPD 10IU)阴性,体重300~400g的同性健康豚鼠6只。每只皮下注射相当于50人份的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每2周称重一次,观察<6周后,解剖检查每只动物,若肝、脾、肺等脏器无结核病变,该批菌苗即可发出使用。若有可疑病灶时,应按<1.3.3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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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存与效期

保存于<2~<8℃暗处。自首次活菌计数结束之日起效期为<1年。

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使用说明书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本品系卡介菌经培育后冻干制成。用于预防结核病。

本品为白色疏松体或粉末,按规定量加入稀释液后,应于3分钟内完全溶解成均匀悬液。

接种对象

出生<3个月以内的婴儿或用<5IUPPD或<5IU稀释旧结核菌素试验阴性的儿童(

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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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菌苗稀释

用灭菌的<1ml注射器将随制品附发的稀释液定量加入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安瓿中()稀释液应有足够的附加量,以保证吸出量与标示量一致),放置约1分钟,摇动安瓿使之溶化后,用注射器来回抽取数次,使充分混匀,每支安瓿自稀释时起,必须在半小时内用守,以防污染。

2.接种方法

先用75%酒精消毒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的皮肤,然后用灭菌的<1ml蓝心注射器(<25~<26号针头)吸取摇匀的菌苗,皮内注射<0.1ml。

反应

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可用<1%龙胆紫涂抹,以防感染。一般<8~<12周后结痂,如遇局部淋巴结肿大可用热敷处理,如已软化形成脓疱,可用灭菌注射器抽脓。如已穿孔,则请医生检查,可用<10%磺胺软膏或<20%对氨基柳酸软膏处理。

禁忌

凡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或其他皮肤病者均不予接种。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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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瓿有裂纹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

2.接种对象必须详细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菌苗批号及亚批号、制造单位和接种日期。

3.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射,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

4.使用时制品注意避光。

保存

保存于<2~<8℃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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