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疫情消息不宜出口转内销
10月中旬以来,仅一周间,中国连续在内蒙古、安徽、湖南等地暴发H5N1引致的禽流感,疫情之严峻令人焦心。
显然是吸取了当年SARS的经验教训,中国在此次疫情袭来之时表现了较高透明度,有关部门均能及时主动地向国际动物疫病组织(OIE)、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机构通报,颇受国际舆论肯定。 10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与农业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对中外记者介绍了情况并回答了大量问题,更使公开性大大提高。但我们也注意到,对于国内公众而言,有关疫情的突发性消息每有“出口转内销”者。媒体派出记者前往疫区采访时,也普遍感到相关官员并不配合。这种局面应当改变。
例如,安徽和湖南的疫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均于10月24日向OIE通报,相关消息仅于25日和26日分别在《农民日报》二版、四版低调刊出,亦未放入该报网站。直至外交部发言人与香港特区政府网站分别证实相关消息,国内有诸多“外转内”以后,新华社方于26日下午向国内播发两地疫情。
至于湖南湘潭疫区女童贺茵之死,无论死因是否确属禽流感,当属重大事件。但该消息也是先由境外曝出,卫生部通报世界卫生组织北京代表处并派人赴湘后,国内官方媒体才有了较为正式的简单说法。其时当地早已是沸沸扬扬,而《财经》等多家媒体前往采访则困难重重,令人遗憾。地方政府和基层单位的某些做法显然与中央政府的姿态相距甚远。
当然,比起2003年SARS初期视疫情为“机密”的状态,如今的情形已有明显进步。但如果希望把事情做得更好,就应当承认,当前的禽流感疫情向国内公众公布时间仍显迟滞,且不充分,有诸多不妥。固然,禽流感对全体人类的健康都有很大潜在威胁,但眼下财产乃至生命受到直接威胁的就是中国亿万农民。这些人极有必要在第一时间获知疫情以备不测,更有必要对禽流感发生及防治有翔实了解。而对于亿万农民来说,获知新闻的渠道主要就是国内大众媒体。维护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就更应当让国内大众媒体有及时、充分了解疫情的机会和权利。更不消说,禽流感已经被公认属于重大公共卫生话题,如果中国公众晚于国外知情且知之有限,实在是不公平的。
我们理解,有关部门与媒体沟通时过于谨慎,一些官员对充分提供情况情态犹疑,主要还是担心疫情接踵而来冲击太大,引起公众惊慌。这是一种不正确的思维惯性。应该承认,正值国际机构对H5N1未来变异侵害人类的可能性频频告警,中国秋冬之季疫情又来势如此之猛,引起一些惊慌恐怕是难免的。问题是除了面对现实,没有更好的选择。坏消息传出总会引起震动,而震动之后就会习惯,进而以科学的态度去思去想,达到科学预防之目的。可取的方针,应为实事求是,坦诚有信。
其实,担心惊慌、回避现实,正是防疫工作之大忌。在这方面,中国往昔可谓教训多多。仅就高致病性禽流感而言,国内据此进行的疫苗研制早有进展。但因为担心引起惊慌,很多年不愿意广泛强调其必要性,降低了H5亚型疫苗需求,进而抑制了生产能力提升和科研精进,这种情况直到近两年才有所改变。经验早已表明,在防疫工作中,对于可能的危险宁言其轻不言其重,宁信其无不信其有,很可能促使危险加速加重到来,最终使国家和人民付出更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