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难以承受再降价
前一阶段,发改委酝酿中的药品降价的方案引起了24家医药行业协会的强烈反响。行业协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哪些呢?
企业称已不堪重负
他们认为,自1997年以来,全国范围已连续14次药品降价,平均降幅高达20%左右。连续降价使企业承受了很大压力,加上煤电油运和水大幅度涨价,药品的主要原料粮食和石化产品涨价以及贷款利率提高、GMP改造还款等,医药产业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04年之前的25年间,我国医药工业的年利润平均高出全国工业4.4个百分点,但2004年却比全国工业利润率低了26.24个百分点,这是一个非常罕见的现象。医药商业更为困难,利润率不到0.6%,18个省市出现全省性亏损。医药零售业也已难以为继,民族医药工业中的骨干企业如华北制药、石家庄制药、哈尔滨医药、上海医药、鲁抗医药、新华制药、北京双鹤药业等纷纷陷入困境。即使药品不再降价,医药行业已面临很大的困难。
应给企业发展留空间
24家医药行业协会负责人提出:药品价格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分步到位、有升有降、分类指导的原则。随着技术进步、市场成熟,药品价格在成本降低的基础上存在降价的空间和可能,但应逐步调整。目前在全盘考虑医药市场面临的大环境、医药产业的长远发展的同时,也要顾及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免对医药工业带来严重伤害。
目前,跨国制药公司的科研开发费占销售额的15%~20%,销售利润率在20%左右;而我国医药企业面对诸多困难因素,科研开发费仅为销售额的1%,销售利润率只有7%~8%。行业协会建议,药品降价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已过专利期的原研制药品与仿制药品的降价幅度应保持一致,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行业协会与消费者等几方面参与,建立价格政策的信息回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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