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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75576
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在北京举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4日 中国卫生部网
     2007年4月24至28日,卫生部代表中国政府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这是我国2006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后首次举办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有56个成员国和29个国际组织的232名代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陈君石院士担任大会主席主持了会议,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Henk Bekedam先生、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会议的圆满成功得到与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作为主持国举办会议,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和卫生部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视,而且积极展示了中国在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事务方面的能力,必将对我国参与制订国际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未来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会议期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向大会通报了相关危险性评估信息,审议了营养与特殊膳食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协调委员会、加工水果蔬菜法典委员会、油脂法典委员会等其他法典委员会标准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被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大会确定为食品法典系统内食品添加剂的唯一参考依据,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重点对23种食品添加剂的300多条使用规定进行讨论,并将商品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规定整合入GSFA。会议还审议了食品中安全使用香料的准则草案,通过了对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中载体和包装气体定义,甜味剂、加工助剂的规定,以及建议由JECFA评价的食品添加剂优先名单。会议还确定了明年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将于2008年4月在北京举行。

    中国代表团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等相关部门的21名代表组成,卫生部卫生监督局于军副局长为团长。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阐述并递交了我国对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制修订的观点,并将积极参与GSFA等工作组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

    为履行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的职责,卫生部成立了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每年一届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日常工作。本届会议的工作语言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的基础上增加了中文。会前,卫生部还协助荷兰政府在北京承办了第一届国际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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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概况和意义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共同创建的唯一的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国际机构,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目前,CAC共有174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包括10个综合委员会和11个商业委员会)。

    食品法典与国际食品贸易关系密切,其制定的标准是世界贸易组织中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的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协调各国食品卫生标准的重要依据。自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制定国际食品法典以来,CAC一直致力于食品标准协调和制定工作,在保护各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并积极维护国际间公平的食品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CAC通过制定法典标准和对所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极大地促进了食品卫生问题作为实质内容列入各国政府议事日程,促进了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认同。同时,参加法典工作代表了政府行为,通过各国政府代表的参会和对食品安全议题的重视,促进了各国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增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二、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概况和职责

    食品法典标准主要在CAC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是CAC重要的综合委员会之一。CAC成立后即设立了国际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为荷兰,具体负责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标准制订工作。2006年7月,第29届CAC大会将国际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法典委员会拆分为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和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确定由荷兰继续担任国际食品污染物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由我国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自此,我国成为10个综合委员会主持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负责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向JECFA提供食品添加剂优先评价的物质名单;推荐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和纯度等要求;审查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检测方法;审查相关标准,例如食品添加剂销售标签规定。

    三、中国食品法典工作情况

    我国于1984年正式加入CAC,并成立了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卫生部和农业部作为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分别负责食品法典的国内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秘书处设在卫生部,成员单位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及全国供销总社等单位。加入CAC后,我国积极参与CAC各项工作,主要成绩包括:

    (一)代表国家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成为CAC首个承担综合委员会的发展中国家。2006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卫生部和农业部分别代表国家申办成功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两个法典委员会,是我国参与国际法典事务的重要里程碑。按照CAC的议事规则,会议主席将由我国政府指派人员出任,秘书处也由我国负责组建,也就是说研究制定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标准的平台已交由我国组织搭建,对于我国甚至对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卫生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作为牵头国家组织起草法典标准。2002年,中国首次作为标准牵头国,开展《减少和预防树果中黄曲霉毒素污染的生产规范》起草工作,卫生部会同其他国家对杏仁、腰果、核桃等9种树果植物的种植、生长、虫害预防控制、农药使用、加工以及包装等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了黄曲霉毒素生长影响因素,提出预防和降低污染的措施。2005年7月,该规范顺利通过。我部还牵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SFA)》食品分类系统修订和GSFA前言部分等重大议题协调工作。

    (三)参与二恶英和丙烯酰胺等热点污染物国际标准的制定。近两年,少数发达国家利用二恶英检测实验室和检验难度大对其他国家设立贸易技术壁垒,即使在发达国家也只有少数实验室才具备二恶英检测能力。为突破这一检测难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参与了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比对工作,获得了国际认可。此后,我国还作为5个起草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参与了二恶英控制标准的起草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通过了丙烯酰胺国际食品分析能力验证考核,并以起草国身份参加丙烯酰胺国际标准的起草。

    (四)妥善解决酱油中氯丙醇问题和花生中镉限量问题。2003年我国向CAC提交了1000多份天然发酵酱油中氯丙醇数据,用数据说明天然发酵酱油不存在氯丙醇污染问题,对消除国际市场对我国天然酿造酱油的安全顾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CAC会议议案中拟设定花生中的镉限量标准,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花生出口国,一旦议案获得通过,将对我国花生出口产生较大影响,我部慎重研究并利用CAC限量标准制定规则,巧妙化解此事,为我国花生的顺利出口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