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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保谁的平安?(一家之言)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2日 《生命时报》 2007.05.22
     “医闹”、“医托”、“号贩子”、“号霸”……当这些不安定因素一股脑出现在医院时,医院的安全问题就颇令人忧心了。

    5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将在全国卫生系统创建“平安医院”。尽管他在会上强调,打击“医闹”不是建设“平安医院”的全部,但同时,他也指出,福建省武夷山市医疗机构聘请警察任综治副院长,是地方工作的经验,也是“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一条重要措施。

    为了创建“平安医院”,就能聘请警察到医院任职吗?我不明白,作为国家公权力,端着医院饭碗的警察还是人民警察吗?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如果医院可以聘请警察,那么工厂、学校乃至商场、餐馆,是否都可以聘请警察保驾护航?

    本来站在中立者位置的警察,如果坐在副院长的位子上,不难想象,他会站在谁的立场上,那么,在平息医患纠纷的时候,怎样才能确保医院不滥用警力呢?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要我看,请来警察去“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恐怕很难。

    创建“平安医院”,我们举双手赞成,因为现在很多医院确实很不“平安”,“医闹”、“医托”固然是其中的因素之一,医院本身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是患者的生命、健康不“平安”,某些医院误诊误治、见死不救;另一方面是患者的钱包不“平安”,重复检查、过度治疗,有时候,连收费系统都经常“出错”,患者的钱包再鼓也经不起折腾。

    遗憾的是,卫生部号召创建“平安医院”,却对这些不“平安”因素有着相当程度的忽视,将矛头集中指向“医闹”、“医托”现象。诚然,“医闹”现象是要打击,但不能不说,一些“医闹”并非无理取闹。这样的打击是否能够“药到病除”?我看似乎很难。因此,如何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才是创建“平安医院”最应该考虑的。

    我认为,“平安医院”的创建,应当把患者的平安放在首位,因为没有患者的平安,就不会有医患关系的和谐,就不可能消除“医闹”现象,也就不可能有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平安。而聘请警察保卫医院之举,无异于把患者置于“假想敌”的尴尬位置,势必会激起患者反感,在客观上挑拨医患对立情绪,将医患关系引入歧途。所以,这种举措还是早日禁止为好。, 百拇医药(林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