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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险惠及湖北民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8日 中国妇女报
     从5月起,湖北襄樊《襄樊市农民工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两年内,襄樊市5.8万进城农民工将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这是记者从近日湖北襄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自身权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因工致残、因病致贫的事时有发生。襄樊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农民工安全。

    《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综合保险缴费以上年度襄樊市市区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5%缴纳综合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综合保险费。参加农民工综合保险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农民工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襄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农民工门诊统筹医疗费由经办机构每月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综合保险费中,按每人每月8元划拨到首诊医疗机构,农民工门诊统筹医疗费不入个人账户,不累计,不结转。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最高支付标准为:累计缴费满3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累计缴费满6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累计缴费满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累计缴费满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目前,全市参加综合保险的农民工已有1.1万人。(本报特约记者 田伯韬 通讯员 邢敦杰), http://www.100md.com